近日,有消息传出“心动网络即将全员重新签订合同”,其他细节包括“取消明年年终奖、14薪调整为12+2绩效、职级3以上全部降薪20%、对于不同意的员工将提供赔偿并解雇”。

而据游戏日报的消息,心动网络此次重签合同的背景是:心动2021年以及之前与员工签订合同主要为固定薪酬,有利于保护员工利益。但当时是行业环境好,公司要最大程度体现求才诚意,但目前环境下没有绩效/绩效反馈较少的准旱涝保收型劳动合同,不适配行业环境”;“补充协议并非降薪协议,具体是将此前合同中的部分收入调整为绩效收入,与个人、部门和公司绩效与业绩挂钩。

1月27日,心动网络董事长、CEO黄一孟回应表示,公司确实正在将原来的固定14薪改为了固定12薪+2绩效的模式。

简而言之,公司这几年没有实现盈利,基于行业环境未来的压力会越来越大,之前定的固定薪资结构没法继续需要重新调整。所以未来的方向是调整薪资结构,相比原来会将更高的比例放到绩效奖金上,除了绩效奖金外也还会有根据项目利润的额外奖金。

根据心动网络发布的2023年中期财报显示,心动上半年总营收数额约为17.53亿元,同比增长10%;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盈利约1.03亿元。心动在连续两年亏损后终于扭亏为盈,实现了CEO黄一孟去年定下的2023年盈亏平衡的目标,经营状况正在好转,财务风险有所减轻。

从财报数据来看,收入同比增长10%虽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毛利润同比增长32.5%较快,这说明心动进行结构调整和成本控制后,产品结构得到了一定优化,利润质量有所提升。

很明显,CEO黄一孟的回应并没有让心动的员工和外界感到满意。

一方面,有员工透露,心动网络的绩效考核体系并不完善和公正,很多时候是由上级主观判断,而且绩效收入的比例和标准也不明确,导致员工的收入不稳定和不可预期。

另一方面,有法律专家指出,心动网络的合同变更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三十日以上。”

以及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据悉,心动网络并没有给员工足够的协商和通知时间,也没有给予不同意变更的员工合法的经济补偿,而是以赔偿为威胁,逼迫员工签署新合同。

特此声明
本文为正观号作者或机构在正观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正观新闻的观点和立场,正观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分享至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