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记者 谢鹏飞 通讯员 李传浩


近日,一男子因盗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被上街区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去年12月份的一天早上,上街区某小区居民邹女士散步至地下停车场时,发现自家的汽车充电桩不翼而飞,邹女士十分气愤,于是打110报了警。接警后,峡窝镇派出所民警席卫祥带领辅警王培淇、许浩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民警一边安抚邹女士的情绪,一边调取监控视频进行查找。通过查看监控录像,民警发现一男子将邹女士的充电桩拆卸并驾车离开。

民警随即对该男子及车辆展开侦查,并迅速确定了该男子的身份。民警电话联系了嫌疑男子赵某,传唤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赵某刚开始拒不承认盗窃充电桩的事情,当民警拿出相关证据时,赵某丢掉了侥幸心理,如实交代了其盗窃充电桩的犯罪事实。

赵某交代,当日他开车来到邹女士所住的小区干零活,临走时在小区地库发现一充电桩安装在墙上,于是赵某动起了心思,将充电桩拆卸后放到自己车上驾车离开了。但偷走的充电桩与自己的车型不匹配,赵某无法使用,于是他又将充电桩扔掉了。

临时起意的盗窃,让赵某付出了代价,目前赵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上街区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岁末年初盗窃案件多发,居民群众要增强防盗意识,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如发现财物被盗请及时报警。同时,警方正告不法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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