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阳,女,1992年2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员额检察官。
2013年1月参加检察工作,先后任公诉局、第一检察部内勤、检察官助理、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从检10年以来,先后获市、县五一劳动奖章、市公益诉讼业务优秀辩手称号,被评为市、县青年岗位能手、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个人等荣誉。
公益诉讼作为四大检察之一,乃是检察机关拓展法律监督职能的主要领域。而公益诉讼工作必须积极主动才能拓宽案件线索渠道,发掘监督重点。今年7月因工作调整至第四检察部承担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共受理案件线索18件,立案审查1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1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5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件,提起行政公益起诉1件,获法院判决支持;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全部获法院判决支持。
特别是今年第三季度办理的我县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始终秉持着“盯跟进、强落实、保质效”的理念,诉前依托检察技术持续跟进监督,精准化调查取证,在诉讼过程中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完毕,在庭审前制作了全面的庭审预案及电子化示证提纲,确保了庭审高效有序地审理,终而获得法院判决支持。
行政公益诉讼是督促之促、协同之诉,虽是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当的监督,但与行政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旨在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诉讼过程中除了准确无误的监督,还需要去争取被监督方的理解、支持,才能达到双赢多赢共赢。
一是科技赋能,强化创新,用“检察+技术”促进检察技术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化调查取证,特别是在办理环境保护案件过程中,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现场勘验、定位测量、快速检测,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证据支撑。
二是检察一体化,共同协作,用“公益+行政”办理轻微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行政处罚衔接协作,在对违法行为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赔偿金依法从宽刑事作出不起诉后,案件终结审查,通过检察意见书完善公益诉讼功能价值,借助行政执法协同推动形成林草资源保护治理新局面。
三是碎片化提升,固强补弱,用“灵活学习+实践探索”不断加快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不仅需要大量的知识储备和协调沟通能力,还需要善于学习和接纳新事物的探索能力。因此从承担公益诉讼工作之初,就充分利用闲暇时刻学习各类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通过网络关注公益诉讼新的动态,发掘监督方向。同时与实践办案相结合,以便快速提升及应用。基于此模式今年9月份在邯郸市、安阳市、长治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优秀辩手。
编辑:杨晓刚 刘旭冉
来源:法制与新闻网 走遍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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