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梁庄法庭成功调解了一批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其中1件案件被告当场履行,3件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在这4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被告系同一人王某某,在原告杨某某等4人与王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原告4人到被告王某某承包的农村自建房工地干活,自建房盖好后,被告王某某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工资经原告多次催要后迟迟未给付,故4人起诉至法院。该系列案件立案后,考虑到被告尚欠4位原告工资款不多,承办法官吕振江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多次沟通,充分了解案情,耐心询问各方当事人意见,最终决定采取“情理+法理”的调解组合拳方式解决纷争。在调解中,吕振江耐心的给王某某释法明理,劝解被告克服困难,履行支付剩余工资报酬的义务。并劝导被告换位思考,体恤原告的不易。最终王某某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对其中一起案件欠款当场履行完毕,并与另外三起案件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承诺分期给付拖欠工资。至此,这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圆满结案。

民生无小事,内黄县法院始终坚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缩短办案周期,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杨晓刚  刘旭冉  崔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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