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台州汤先生向媒体爆料称,2024年4月,台州温岭市公安局温峤派出所一群警务人员在两名副所长带队下,公然在KTV招异性陪侍唱歌,被当地纪委当场抓住。第一场是聚餐喝酒,教导员林某在场;第二场活动去了朗庭洲际酒店的那家KTV,由副所长郑某某和李某某带队,但郑某某因喝酒过多在里面只是躺着休息,未叫异性陪唱。

几天后,该派出所涉事人员及相关领导被集体免职,但都被保留了公职,事发两年多,一直未对外发布相关通报。他认为,此事处理明显过轻。

媒体经调查发现,此爆料信息属实。相关单位尚未对此作出回应。

过了两年都不通报,恐怕公众也很难等到了。执法人员涉有偿陪侍属于违纪,长期捂盖、内部简单低调处理的做法,不仅弱化了纪律约束,也破坏了监督闭环。原本担心“抹黑”队伍形象,却恰恰在公众信任上“蹭了一鼻子灰”。

如何处理,要看事情的严重性。

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七条第(七)项规定,接受下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安排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参加娱乐活动的,视情节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若接受异性陪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

也就是说,本来是该开除的,可为何只对涉事人员免职或调职?难道是因为此事不够严重?副所长带队去娱乐场所“团建”,找异性“坐台”,影响还不够恶劣吗?

执法者手握公权力,本应严于律己,守住纪律和道德底线,不应如此目无纪律,知法犯法。

此次群体性违纪事件,充分说明仅靠个人自觉远远不够,而应建立严格、透明的惩戒机制,对公职人员的违规行为零容忍,杜绝大事化小、人情处置的情况,从根源上整治不良作风。

希望我们能等到这份迟到的通报。唯有公开公正的调查和处理结果,才能平息公众质疑。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任思凝
二审:王亚萍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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