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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运城17岁男生小雷,在小区电梯口被校友王某打伤,事后王某邀人冒充警察将小雷骗出实施二次殴打,逼迫其下跪,并由第三人全程拍摄施暴视频。经诊断,小雷颅脑、鼻骨受损,伴随严重心理创伤,事件持续引发关注。
目前,打人的王某、冒充警察的张某分别被处以12日、7日行政拘留。施暴方家属提出附带苛刻条款的22万元和解方案,被受害人家属拒绝,该案件现已由运城市公安局提级办理。

施暴现场
警察身份代表国家权威,冒充警察施暴,是对执法公信力的挑衅。而案件处置中的反常细节与程序瑕疵,更引发公众一连串质疑。
第一,处罚尺度,与施暴行为的恶劣程度是否匹配?
小雷报警后,王某找人冒充警察进行二次伤害,过程中辱骂小雷去世的母亲、逼迫下跪、录像存档,恶意十足。如此行径,仅以行政拘留了结,是否合理?又如何安抚受害者与社会情绪?
第二,全程拍摄施暴视频的第三人为何未被追责?
家属从施暴方材料中得知,现场另有第三人拍摄视频,系重要参与者。但此人至今未被调查处理,为何初期办案遗漏如此明确的参与者?证据确凿却无人追问,公理何在?
第三,伤情鉴定为何久拖不决?
事发之初,家属就申请伤情鉴定,按照要求反复补充材料,历经多日等待,至今未收到任何结果,难免耽误案件推进。
第四,施暴者家属公职身份是否属实?又是否影响处理?
打人者不仅没有主动致歉或承担医疗费,反而提出“封口式”和解,要求家属声明“圆满解决”。另据受害人家属转述,王某母亲系公安民警,这一身份与案件处理中的种种迟滞、轻缓形成微妙对照,公众难免质疑是否存在隐性偏袒。
目前,案件已提级办理,市局表示将移交相关部门并通报结果。但公众期盼的不仅是程序推进,更是对施暴行为的准确界定、对全部参与者的依法追责,以及对受害者的切实救济。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容许缺席。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韩静
二审:王亚萍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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