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一女子发视频吐槽,零食品牌同享将话梅零食取名“情人梅”“老婆梅”,还和品牌名组合印在包装上,令人不适。随后,同享品牌给她发送了律师函,要求下架视频,并连续道歉7天。

女子发视频称,她自己决定公开道歉30天,并再次指出“同享老婆梅”“同享情人梅”让人不适。5月25日,同享零食店回应称“没有物化女性的意思”,并宣布对相关产品全部召回,永久下架。

就算没有物化女性的意思,“老婆梅”“情人梅”与品牌名“同享”搭配出现,也显然存在歧义不符合社会审美与公序良俗的包装设计,本就不该出现在公众视野。

包装不合适就道歉、下架,然后改包装。可偏偏品牌方并不想这样做,而是发律师函警告,反指网友恶意抹黑,让她道歉7天。如此倒打一耙,既让客观表达自身观感的消费者心寒,也让更多网友感觉气愤——名字就是不合适,为何不自省,反追责?凭什么把矛头对准指出问题的人?

一纸律师函颠倒不了是非,更堵不住悠悠众口。企业动辄拿法律说事,不仅小题大做,丢了格局又自毁形象;还本末倒置,暴露出过度维权的一面。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函正趋向“贬值”。部分企业、明星过度维权,对律师函频繁的滥用、无底线的威慑,让公众对其信任感大幅降低,这一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也被不断消耗。在法治框架下,维权手段应回归适度和理性,分得清对错,拎得清轻重。

一段时间以来,商品文案、包装、商标等翻车的事情发生不少。这并不是因为消费者变“敏感”了,而是人们的意识提高了。

企业经营难免出错,正视问题、及时整改,才是敬畏消费者和市场的应有姿态。面对质疑,既不能轻飘飘一句“错了”,把道歉当成套路化模板;也不能嘴硬“没错”,把法律当成过度维权的武器。

须知,真正的负责任,永远是在产品上架前就守好伦理与诚信的底线。暧昧的文字不出现在包装上,争议也就不会发生。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任思凝
二审:王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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