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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变“设局”,派出所副所长竟诱骗未成年人吸毒?
这是一起真实发生的案件。近日,江苏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名参与犯罪的社会人员同时获刑。
一审判决书显示,马某为完成查处任务找到社会人员徐某提供涉毒线索,2024年1月,徐某通过他人召集6名未成年人后,马某将含有依托咪酯,也就是具有很强的致幻性和成瘾性成分的电子烟交给了徐某。徐某等人在一家宾馆内将电子烟交由6名未成年人吸食,随后联系马某将6名未成年人查获。
整件事荒唐又残忍。荒唐的是执法者知法犯法,为个人利益不惜恶意构陷,把无辜少年当成换取业绩的工具;还本末倒置,把查毒禁毒扭曲成了诱骗吸毒。
残忍的是,本该受法律重点保护的未成年人,却成了最大受害者。他们不仅身体被毒品伤害,可能还要为吸毒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6名少年的人生轨迹,被彻底改变。
此般行径已非简单的钓鱼执法,更像是现代版的“杀良冒功”,只不过毒品成了“屠刀”,磨刀霍霍向无辜的孩子们。突破底线,践踏执法公信力,对执法者马某及其帮凶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当然,此案所涉及的制度问题,需要我们反思。也就是该不该有查处任务?在违法行为未发生之前即设定指标下达任务,真的合理吗?
片面的考核指标、僵化的任务要求,容易倒逼执法失范。生活中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也有执法“造案充数”的歪风邪气。
须知,执法应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搞任务摊派、指标量化。否则弄虚作假、构陷设计不知会给普通老百姓造成多么大的伤害。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任思凝
二审:王亚萍
三审:王长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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