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近日,中牟新区刁家乡由司法所牵头司法所组织辖区民调员召开工作例会。

会议认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可以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既方便群众,又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强化“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的意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同时,各村(社区)要以为民排忧解难为出发点,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不断强化职能,为辖区人民群众解矛盾、息争端、化纠纷,筑牢社会治理“第一道屏障”。随后,工作人员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中牟县司法局《关于印发中牟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相关内容。
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提高村(社区)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了调解员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下一步,刁家乡司法所将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稳压器”作用,通过矛盾排查、诉调对接、警民联调等多元调解方式,切实为人民群众化纷争、解忧愁。
记者 张朝晖 通讯员 刘国亮 徐少杰 文/图
统筹:赵青
编辑:康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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