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河北邯郸市第一医院在未告知风险的情况下,称给孙树森生命体征正常且无需有创呼吸机的母亲张静华“养养肺”,用上了有创呼吸机,致使其对呼吸机产生长期依赖,肺部长期开放,各种病菌侵入肺中,导致肺部严重感染、多脏器衰竭而死亡。
62岁的孙树森对医院“过度医疗”的行为感到愤怒,5年来,他不断奔走起诉邯郸市第一医院,终审判决邯郸市第一医院承担80%赔偿责任。邯郸市卫健委也作出处罚,两名医生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据卫健委对被处罚医生的询问笔录显示:医院该科一直用显示风险性极低的《气管镜检查同意书》来代替《机械通气知情同意书》对患者使用有创呼吸机。
本以为此事已经告一段落,但网上有人质疑孙树森是以母亲之死谋财,有人称他背景不简单,医学司法鉴定有猫腻······这些评论让他感到无奈又气愤,只是为母亲讨个说法,却引来了各种造谣诽谤,2024年1月底,孙树森将26万余元的赔偿款全部捐献给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2025年10月10日,孙树森将起诉造谣者获赔的14870元捐赠给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我打官司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还我清白。网上造谣诽谤我的人很多,我将来还要对其他造谣诽谤者进行起诉”,孙树森说。

违规给老人上有创呼吸机
据正观新闻此前报道,孙树森的母亲张静华住院时,身份证年龄为88岁,虽然属于高龄,但是身体的基础条件还不错。2020年6月5日,张静华因发热至邯郸市第一医院老年二科住院治疗,肺部CT显示,左下肺叶少许炎症,医院先后给予抗炎治疗,仍咳嗽。2020年6月25日,经X光片检查发现左肺不张,医院考虑是痰栓塞需要支气管镜灌洗,遂转至该院呼吸二科。
“母亲根本没有需要使用有创呼吸机的症状,就上了有创呼吸机,那时我还不懂,医生也没有告诉我们有什么危险性,也没让我们签字,我还挺开心,以为医院给母亲用上了好设备”,孙树森告诉正观新闻记者。
连续上机一周后,2020年7月21日,孙树森哥哥发现,拔掉有创呼吸机进行雾化的时候,母亲的血氧饱和度急剧下降,身体产生剧烈反应,便给孙树森打电话说:“坏事了,咱妈现在离不开有创呼吸机了。”
6天后,张静华的痰液中发现嗜麦芽窄食单胞菌,之后又发现鲍曼不动杆菌,且产生耐药性。2020年8月20日,张静华感染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无法控制导致肾衰竭且间断昏迷,从呼吸二科转入该院重症医学科进行抢救。
8月22日,孙树森在重症医学科首次看到《邯郸市第一医院机械通气知情同意书》,上面写着使用有创呼吸机可能导致“发生呼吸机依赖、感染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肝功能衰竭、肾功能衰竭等多器官功能衰竭”等情况。
“时隔一个多月,我们才知道使用有创呼吸机风险很大,可能致命,需要家属签知情同意书,但老人当时已经离不开有创呼吸机了,我们只好签了字”,孙树森说。
3天后,张静华因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法院驳回医院再审申请
2023年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邯郸市第一医院对张静华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张静华长时间气道开放、使用呼吸机继发多重耐药菌感染、真菌感染,致重症肺炎、脏器功能衰竭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导致该后果的主要原因。
法院依法酌定邯郸市第一医院应承担原告损失的70%。邯郸市第一医院赔偿原告孙树林、孙树森医疗费等费用共计23万余元。
2023年12月底,邯郸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邯郸市第一医院承担80%赔偿责任。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此案具有一定的现实启示意义,“值得医疗机构乃至全社会的思考与关注”。
二审判决后,孙树森兄弟获得医院赔偿26万余元。2024年1月底,孙树森将26万余元的赔偿款全部捐献给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我不是医闹,我打官司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讨个说法。”孙树森说,“捐献全部赔偿款也是满足母亲生前乐善好施的愿望,希望母亲的悲剧不要重演。”
2024年,邯郸市第一医院申请再审,称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及补充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024年11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案涉鉴定意见及补充鉴定意见系由人民法院委托的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且其再审申请所述理由亦不足以推翻该鉴定意见。原审法院在综合考量当事人各方过错程度后,酌定由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损失的80%,并无明显不当。法院驳回邯郸市第一医院的再审申请。
涉事两医生被吊销执业证
2020年9月,孙树森曾和邯郸市第一医院医患办的工作人员交涉过此事,在录音中,工作人员称,“医院决定,第一、向科室下达整改通知,限定时间整改;第二、针对此事件,对科室进行全院通报批评;第三、让主管大夫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警告处分。”
2024年7月29日,邯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呼吸二科主治医师闫某萍、呼吸二科主任郭某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规定,责令闫某萍、郭某霞立即改正,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而询问笔录之中,对于老人病历资料内并没有《邯郸市第一医院机械通气知情书》这一问题,涉事医生的回答,也让孙树森十分不解。
“日常情况下,根据患者病情什么时候需要签同意书?”笔录中闫某萍称,“如果患者没有完全脱机,是间断脱机的状态下,不需要再签署同意书,只有完全脱机情况下才需要再次签署同意书。”“另外本科室以往一直使用‘气管镜知情同意书’代替‘机械通气知情同意书’,从未使用过机械通气同意书。”

孙树森对此表示:“任何医生都懂得的常识,难道邯郸市第一医院呼吸二科的医生,作为大型三甲医院专业呼吸科大夫不懂吗?这到底是医术的问题?还是医德的问题?”
“此外,针对主管大夫的警告处分,只是口头告知,我没有得到书面答复。关于涉事医生郭某霞,医院只是在其被吊销执业证后暂时更换了她的工作岗位。” 孙树森说,“我要求医院按照相关规定对涉事医生作出行政处分。”
坚决回击网络造谣者
遭受了丧母之痛,孙树森坚持追究医院、医生的责任,在网络上引发了讨论,更遭到了网上一些人的谩骂与误解。
“老太太去住院的时候,得的什么病,大家应该都清楚”“医院赔点钱这也没啥,可她的孝顺儿子还要把两位医生的饭碗砸了”“让所有医护人员心寒的是,需要你时,喊你白衣天使,用不到了就称你是人间恶魔”……网友秦某曾在互联网上发表了抨击孙树森的一系列评论。
“两位医生违法违规无指征滥用有创呼吸机致死的事实清楚,秦某的言论却将导致我母亲死亡的医生歪曲成有功之臣,而且我母亲住院期间也并非‘一床难求’。”孙树森说,很多网友都被其文章误导,致使评论区中出现大量污蔑性言论,于是孙树森也选择用法律武器进行回击。
2025年9月底,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两份民事调解书,二人就秦某在今日头条、百度平台发布的内容达成和解,秦某支付孙树森和解费用并发布道歉声明。秦某在道歉声明中称,“我以主观臆断的态度对该事情进行了不当的虚假陈述,对家属和患者进行了讽刺,且未经核实便提及‘牵扯到该事件的主要人,看着大有来头’等猜测性内容。”
而另一位造谣诽谤者孟某晖在评论区称,“知道为什么是西南政法鉴定吗?因为患者儿子是在西南政法毕业的,在河北师范教民事诉讼,专业对口、圈子牛,权利滔天。”
孙树森向正观新闻记者提供了自己的退休证和毕业证,他退休前在邯郸一家纺织厂上班。“我母亲只是建国前参加工作,所以是离休,她一辈子没有官职,离职前也只是一名普通科员,我本人也只是早已关门不生产的纺织厂的普通退休职工,我们家任何人都没有一官半职。” 孙树森说,“孟某晖在今日头条上散布的言论,完全是无中生有、彻头彻尾的谣言,目的就是要损害本人名誉,给我带来伤害。”
今年6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二人也达成和解,孟某晖向孙树森赔礼道歉,赔偿金共计3115元。“本人在评论区发的内容是对孙树森无中生有地诽谤,侵犯了孙树森的名誉权。”
10月10日,孙树森将起诉两名造谣者获赔的14870元,捐赠给了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统筹:石闯
编辑:古晨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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