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为加快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利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更新工作的通知。
在科学制定方案方面,该通知要求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拟更新住宅小区老旧电梯实际,科学制定电梯更新方案。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更新电梯的参数、价格、拆除、安装、安全措施、业主出行保障、资金筹措、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事宜。为便于后期维修保养,同一小区更新的电梯尽可能选用同一品牌。
项目实施主体依法应组织业主对电梯更新方案进行表决,并将表决结果通过业主群转发信息、在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表决书按照《郑州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附件填报,并在9月25日之前完成申报。
该通知要求9月30日前完成规范签订合同。业主表决通过后,项目实施主体邀请不少于3家(含)的拟参与电梯更新企业,通过招标、议标、邀标等方式确定电梯更新企业,项目实施主体依据中标通知书与电梯更新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品牌、型号、价格、开工时间、竣工时间、施工安全责任、验收程序、工期延误罚则、交付使用等相关内容。
严密组织施工。合同签订后,电梯更新企业依规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施工告知并组织施工,并按照施工要求向业主做好施工告知,设立项目告示牌、增设临时照明、安全扶手,张贴进度公告等。要科学安排更新流程,将项目实施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电梯更新企业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要督促电梯更新企业落实施工安全规定,加大巡查频次,发现不文明施工和安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制止,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
12月10日前及时验收交付。电梯更新完成后,电梯更新企业要及时向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提交监督检验申请。检验合格后,项目实施主体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确保电梯合法合规使用。电梯更新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郑州市电梯应急处置中心更新设备信息、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将取得使用合格证后的电梯及相关技术资料、文件无条件交付项目实施主体,对无故不交付的电梯更新企业,将依法查处。
12月20日前将申请资金拨付。电梯交付使用后,电梯更新企业持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经实施主体签字的竣工验收证明、《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资金拨付申请表》等资料到项目所在地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拨付国债资金,市住房保障部门依据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的资金拨付申请表,将国债资金直接拨付至电梯更新企业。
最后,通知指出,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惠民工程、“暖心”工程,属地政府要站在“人民至上”的政治高度,扛牢责任,积极作为,切实把好事办好。住房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全过程指导督促各实施主体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工作,积极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电梯更新工作顺利完成;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电梯更新改造项目中电梯使用单位、电梯安装(修理)单位及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等落实法定责任;各实施主体要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电梯更新工作,发挥好“第一责任人”作用,帮业主选准更新企业,选好更新电梯品牌;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确保按时高标准完成电梯更新工作,让群众满意感更足,获得感更强。
(正观新闻记者 孙雪苹)
编辑:宋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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