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有家长反映,收到的高中录取通知书中夹带某眼镜店的广告宣传单,家长怒斥教育变味,此事引发关注。
7月21日深夜,石门县教育局发布通报,称仅有一所镇中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向34名学生在密封的录取通知书之外,同步发放了某眼镜店优惠宣传单,已约谈该校负责同志,并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录取通知书对学生来说,意味着梦想的实现与新征程的开启,是过往努力的总结,本应该是庄重严肃的,有的学校甚至会更加用心的表达:比如由老师或学长学姐们亲手书写体现传承,在内外色调上区别设计体现获得感。
试想一下,在家长和孩子们满心欢喜地打开通知书时,先看到一张广告宣传单,哪怕是额外附送,不在密封的录取通知书内,也已经很破坏那一刻的神圣感。
据石门当地的网友称,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这样的事情,前两年也夹带过某培训机构的广告。
早在2018年,教育部就印发通知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任何商业行为侵蚀校园。此后,多地也相继发文明令禁止。
在商业化无孔不入的今天,这样的明令禁止就是维护教育的纯粹性,防止商业广告以任何形式侵蚀教育领域。
此次事件决不能说是学校对商业行为渗透缺乏基本警惕,而应该查一查眼镜店与学校相关人士有没有利益输送?
从另一方面讲,眼镜店的优惠券,一旦与官方权威的录取通知书产生物理关联,都会在家长心里形成“教育局背书”的暗示效应,这种形式的商业搭便车,无疑是在透支学生和家长们的信任,损害教育公信力。
教育的底线必须坚守,教育的纯洁不容玷污,录取通知书里不应该有商业广告的位置,以此事为契机,石门乃至全国更大范围内应该开展自查自纠,持续完善审查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守护孩子们成长的每一刻。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编辑: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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