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结婚长达8年,实在蹊跷!近日,云南省文山市未婚的罗女士办理退税时发现自己“被结婚”了,查询后发现自己于8年前在安徽马鞍山办理了婚姻登记,但与结婚登记证上的“丈夫”完全不认识,也从未去过安徽。马鞍山市含山县公安局12日发布警情通报称,经初查,该县黎某(女,37岁)于2017年6月涉嫌冒用他人身份办理婚姻登记。
含山县公安局已坐实黎某冒用其身份办理婚姻登记,并称“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按正常逻辑发展,黎某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需追问的是,黎某当年何以轻松冒名办理婚姻登记的?马鞍山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回应:“根据查询到的信息,这次婚姻登记所用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都是真实的。婚姻登记时,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我们只会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也就是核对照片和本人是否一致。如果登记人和罗女士身份证上的照片比较像,确实可能会发生冒用身份结婚的情况。”
试问,所谓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都是真实的”从何说起?黎某竟然同时拿到罗女士真实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未免神奇,也让人生疑。罗女士称曾丢失身份证。即便如此,黎某何以拿到罗女士真实的户口本?户口本造假涉嫌违法犯罪,不可不察。因此,此事有不少疑云需要驱散,好在警方已经介入,期待早日还原真相。
所谓形式审查,意即行政机关仅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但是,形式审查并不等于完全走形式。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已于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核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询问相关情况,并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显然,进行联网核对正是为了杜绝冒名现象。黎某冒名发生在8年前,由于机制不够健全等原因,使得黎某得逞。
如何规避冒名登记,防止不法分子钻空子?一来,应打破信息孤岛,消除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联网机制,便于婚姻登记机关查验。二来,改变技术手段滞后与制度设计缺陷,比如,引入人脸识别、指纹验证等生物识别技术,通过构建“实质审查”机制,确保婚姻登记权威可靠。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了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这也要求必须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为此,婚姻登记机关更要认真做好联网核对工作。
婚姻是人生大事,“被结婚”则是人生不幸。相关部门对此事展开彻查追责的同时,也要汲取教训,及时落实国家规定,该打的补丁不能滞后,该尽的责任不能虚空。从丰富技术手段,到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再到优化行政救济程序,让制度更加有力有效,才能减少“被结婚”的闹剧。
(原题为《未婚女子被结婚长达8年,冒名者是如何得逞的》 作者 秦川 来源 红星新闻)
编辑: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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