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树立为实干者担当的鲜明态度,营造惩治诬告陷害、鼓励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惩治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丁某某诬告淮阳区公安局柳湖派出所所长毛某某、城内派出所民警齐某某案。2024年3月,项城市自媒体从业人员丁某某为敲诈勒索钱财,通过网络平台多次发布视频称毛某某、齐某某充当辖区某服务行业的“保护伞”,并以删除所发布视频为由向二人索要财物。经查,丁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4年5月,丁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李某某诬告西华县逍遥镇政府案。2023年11月,西华县逍遥镇严庄行政村村民李某某因对逍遥镇政府处理村内违法占地问题不满,多次缠访闹访、以访施压,反映逍遥镇政府不作为、乱作为。经查,李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1月,西华县逍遥镇派出所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商水县阳城街道纪工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阳城街道办事处王老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方澄清正名。2024年6月,王老庄行政村村民王某力举报商水县阳城街道办事处王老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方村务不公开、河道河沟款项不知去向的问题。经查,王某力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3月,商水县阳城街道纪工委以会议澄清方式对王某方受到的失实检举控告予以澄清。
为清白干事者正名、为担当作为者撑腰,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尽的职责,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定心丸”。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而有为、担当尽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常态化做好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工作,加大信访举报政策宣传,进一步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营造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周口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周口市纪委监委)
编辑:宋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