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壹号土猪’中的‘壹号土’竟然也是注册商标?”该话题迅速引起关注和讨论。3月25日,“壹号土猪”出品企业广东壹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证实,“壹号土”确实是公司注册的商标,用于旗下系列产品。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官网、宣传海报及线下门店招牌上,“壹号土猪”字样频频出现,部分标识则有意在文字“壹号土”与“猪肉”之间形成间隔。(3月27日界面新闻)

按照正常思维逻辑,消费者看到“壹号土猪”字样,会默认该产品为土猪肉。从法律角度来说,注册“壹号土”商标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公司将“壹号土”与“猪”字联系在一起,其意图不言自明,就是暗示消费者“壹号土猪”为土猪肉。而企业若将普通猪肉冠以“土猪肉”名义宣传售卖,不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也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扰乱市场秩序,甚至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规定,需承担法律责任。

事实上,该公司此前成功注册过“壹号土猪”字样商标图案,但后来商标申请被国家商标局驳回。驳回复审决定书指出:“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原料、成分、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所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之情形。”

看来,不仅消费者认为“壹号土猪”字样商标图案不妥,相关部门更是认为将“壹号土”与“猪”字排放在一起,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概念混淆。可问题在于,“壹号土猪”不能注册,“壹号土”为何能成功注册?相关部门是否意识到此行为仍然存在误导消费者之嫌?若是有,为何未及时干预?若是没有,是否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对于“壹号土猪”字样商标图案,公司官方网店客服人员解释为,“只销售土猪肉,没有其他普通猪肉。”可是,目前,我国没有出台任何关于“土猪”和“土猪肉”的官方定义和标准。对于如何区分普通猪肉和土猪肉,客服表示:“只能通过口感区分,土猪肉吃起来更肥厚、更香。”也就是说,验证“壹号土猪”是不是土猪肉,仅能凭借消费者自身判断,这合理吗?

针对类似有歧义的商标,相关部门应该及时进行干预;若不能阻止类似商标注册,那也应该强制要求企业在注册商标时,将商标与商品名称之间进行大幅度间隔,或者在二者之间添加“牌”“TM(商标)”等字样,以免消费者产生错误联想。

值得注意的是,3月27日,国家卫健委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其中明确提出,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这不仅更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也给企业设置了红线,无疑是及时且有必要的。 

从千禾0到“壹号土”,企业“小心思”显而易见。只不过,现如今,消费者愈加重视食品原料、成分与消费体验,若企业再刻意误导,小心聪明反被聪明误。(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韩静
分享至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