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在保障休息休假权益方面,行动方案明确,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带薪年休假与小长假连休,实现弹性错峰休假。依法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带薪年休假和小长假连休,看似仅是时间上的调整,实则暗藏提振消费、释放内需的智慧。连休的好处显而易见,它让劳动者能有更多时间陪伴家人、放松自己,也为旅游、文化、娱乐等消费领域创造了机遇。有钱更要有闲,期待相关政策尽早落地、严格落实。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国家鼓励带薪年休假和小长假连休,但决定权终归是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手中。如果员工不想连休,那么企业就不能强迫;如果不具备连休条件,那么员工也应适当兼顾企业利益。此前有报道,某公司单方面安排春节假与年休假连休,引起广泛讨论。但其实,这是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淡季无需使用更多劳动力,旺季难以安排员工休年假,所以安排淡季休假,虽不符合员工个人意愿,但并无不当。

如何具体落实,需企业和员工共同执笔。无论如何,用人单位应更加人性化地统筹规划和实施休假制度,在满足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让员工充分享受假期时光,避免因休假影响生产,因生产折损假期,进而实现企业与职工双赢。

现实中,变相克扣年假、强制加班等问题依然顽固。要想破解难题,一方面需要企业自觉自律,重视员工休假和休息。近段时间,大厂纷纷“反加班”“反内卷”、相关部门强调员工“离线休息权”,都释放出了积极信号。另一方面,劳动监察部门也需主动出击,加大监督和追责力度,确保劳动者休息权不被侵扰。双管齐下,在鼓励宣传的同时,亮出监管真招猛招,人们才真正敢休假、能休假,才能促进经济释放新活力。

企业与员工双赢,个人和社会双向收益,为“带薪年假和小长假连休”点赞。全面提振消费,应“连招”不断。(正观评论员 韩静)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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