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当今世界最稀缺的资源。拥有超大规模且极具增长潜力的市场,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和应对变局的坚实依托。

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对外发布。这份重磅文件指引各地区和各部门加快融入和主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从要求做的、禁止做的、鼓励做的三个维度,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不断增强和巩固中国大市场优势,为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动力。

未来,异地异店退换货、公积金异地取用、医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都将实现。政策围绕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

  • 在就业方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 在医疗领域,要建设统一的医疗服务市场,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持续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等,这不仅将缩短诊断时间,也会减轻患者的负担。

  • 在消费方面,过去大家在网上购物往往只能选择特定平台支付,而现在平台间的壁垒正在逐步消除。而且,将来异地异店退换货也不再是个麻烦事,政策将引导全国布局的品牌连锁实体店、大型连锁商场超市等探索实行省域内异地异店退换货。

  • 在家政领域,相关部门将推动更多家政服务员在“家政信用查”平台上进行实名认证,为咱们老百姓提供更加放心的服务。

此外,这次的政策还提到了“一破除”,就是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像去年以来,相关部门就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全国统一销毁等专项行动。这些可感可及的改革举措不仅能够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还将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走深走实。

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强调了若干“不得”,明确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一批底线红线。

《指引》要求

  •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审查标准,起草关于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

  • 各地区不得制定和执行与全国统一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不得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等为名,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检查卡点或者无故封堵道路线路等,阻断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联通。

  •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 各地区不得限制商品和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或者禁止本地经营主体向外地提供商品和服务。

  • 各地区不得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和迁移,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

  • 各地区不得强制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登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等。

  •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

  • 各地区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红线底线违规实施财政、税费、价格、土地、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 王善成:禁止做的属于“底线红线”,如果触碰了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指引》中强调若干“不得”,明确了违规设置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条件、妨碍经营主体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影响公平公正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禁止性规定,相关问题线索一经核实就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还会通报、约谈有关负责人。

(综合央视新闻、新华社等)


统筹:王长善
编辑:程绮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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