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合法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一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30天。”1月5日,宜昌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新政策,支持产假延长至一年。
产假和护理假,作为一种时间支持,一直是鼓励生育政策“工具箱”里的重要内容,是激发生育意愿不可或缺的一环。将现行产假和护理假政策落实到位,并尽可能延长,是社会的普遍期待。宜昌提出“一年产假”,与公众预期达成了一种契合和共振,值得肯定。
实际上,延长包括产假在内的生育假期,是近年来我国生育政策中的一个显性趋势。《劳动法》划定的底线是,产假“不少于90天”,具体到各省市则设置了更长的假期。去年10月国办发布《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明确要求各地完善生育休假制度,保障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落实到位。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产假为158天及以上,且均设立了15天左右的配偶陪产假、5天至20天不等的父母育儿假。“三孩”政策实施后,部分省份进一步放宽产假政策,如湖南提出,“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吉林也提出,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
在这种大背景下,宜昌的新政也就不难理解。数据显示,2023年宜昌人口自然增长率仅为-2.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5.3%。要达到中央提出的2029年全国70%的平均水平,今后五年还需要提高5个百分点、新增20万人。人口结构与城镇化率两方面因素叠加,让宜昌“添人”的任务不可谓不重,需要想方设法挖掘生育潜能。
也要看到的是,宜昌此次产假延长是“鼓励”而非“要求”,这赋予了用人单位“量力而为”的操作空间,体现了政策的包容性、实操性。在这种前提下,如何让有条件的企业有意愿先响应号召动起来,让暂无条件的企业逐步具备条件从而落实新政呢?
建立成本共担机制是关键。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22年公布的数据显示,因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延长产假政策,企业在其女职工生育一至三个孩子时,平均需承担3.2万至9.59万元生育成本。而我国企业中,90%以上都是中小企业,对员工因休产假带来的成本更为敏感。
《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提出,各地要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这方面部分地方也正在破题,如广东提出“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湖北“鼓励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企业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
要真正以延长生育假期为杠杆,撬动社会生育意愿,需要在完善成本共担机制上有更多切实具体的动作。比如对生育保险政策调整,进一步为企业减负,在税收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扶持,让企业更有动力聘用育龄女性。建立更多的生育成本分摊机制,强化公共服务和保障,生育支持政策才能更好落地落实。
(原题为《延长产假至一年,配套支持措施也需跟上》作者 阳柳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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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