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消费品
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储备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为提前谋划开展2025年郑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征集参与2025年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主体征集储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体
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二、征集范围
家电、3C电子产品经营主体;家装厨卫暂不列入此次征集范围。
三、参与商家基本条件
1.在郑州市内依法注册登记且独立结算的经营主体。
2.主营家电(暂按2024年8类商品: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吸油烟机、灶具、热水器、电脑)、3C电子产品(暂按手机、平板及智能穿戴设备)零售业务。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配送、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3.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能提供活动相关的进货、销售、配送等台账资料。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按相关活动要求在第三方服务平台系统上传交易信息资料。
4.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5.2022年以来参与我市历次政府促消费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6.能够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补贴资金审核、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并提供佐证材料。
7.严格遵守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配合有关部门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
8.线上参与主体具备从事线上销售的合法资质和自有线上平台,能够自营开展销售业务,自愿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领取资格券,能够按要求实时传输数据,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风险防控能力。
9.参与主体自愿签订承诺书,并遵照执行,活动中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的,自愿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相关活动。
四、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线下销售主体
1.2025年郑州市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名单(附件1);名单应加盖商务部门公章、同时提交纸质版、PDF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表格。
2.郑州市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应同时提供公司、门店(如门店为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参与主体公章,同时提交纸质版、PDF扫描版。
3.郑州市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由参与主体签订,加盖参与主体公章,同时提交纸质版、PDF扫描版。
(二)线上平台企业
1. 2025年郑州市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线上平台名单(附件2);名单应加盖商务部门公章、同时提交纸质版、PDF扫描版及可编辑电子表格。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的复印件、企业概况、主要业务情况、以往促消费活动成效、风控预案等。相关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纸质版、PDF扫描版。
3.郑州市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由参与主体签订,加盖参与企业公章,同时提交纸质版、PDF扫描版。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复盘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家征集、组织实施、资金审核拨付、风险防范等各环节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商家实力、服务能力等因素,做好2025年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的征集储备工作。2024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中多次受到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约谈,以及重点核查名单内的企业尚未完成核查的,暂不列入此次参与主体名单的征集储备。
(二)全程动态调整
首批名单以摸底储备为主,国家、省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方案或细则公布后,将结合工作实际,分批次进行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并在活动全程施行动态调整。
(三)按时报送材料
首批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储备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遴选确定,汇总并在参与主体名单(附件1、2)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材料于2024年12月19日之前报至市商务局(纸质报送,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其中线下销售企业报送至市商务局商贸处,线上平台企业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商处。
家装厨卫及其他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主体征集工作另行通知。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点击: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储备工作的公告
(来源:郑州市商务局网站)
编辑:宋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