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村(社区)集体“三资”这一小切口,严肃查处违规处置、坐收坐支、侵占挪用等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驿城区老河乡小靳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韩威侵吞集体资金、未经集体研究出租集体资产问题。2023年4月,韩威未经村“两委”研究、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将村自来水厂以500元/年的价格对外承包20年,并将1万元承包费占为己有。2023年6月,韩威未经集体研究将小靳庄村委徐家庄水库以5000元/年租给村民马某安,租期29年,租金未付。2024年2月,韩威未经集体研究将小靳庄村委的集体房产(约130平米),以1000元/年出租给村民韩某思,租期30年,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韩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3月,主动辞去小靳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职务;6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遂平县花庄镇长寺村长寺一组原组长牟东非法侵占、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许信高速征地拆迁期间,因村民组无法开设对公账户,长寺一组的61.89万元占地补偿款由牟东代为保管。期间,牟东多次将补偿款转存到个人银行卡,获息共计2.28万元据为己有,并擅自将其中20万元借给他人使用2年。2024年6月,牟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上蔡县五龙镇班闫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原主任李学争造成村集体资金流失问题。2012年10月,李学争未经村“两委”研究、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与村民李某签订承包合同,出租该村集体土地。2015年10月,李学争未经集体研究,个人代表村委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与村民班某宣、闫某英分别签订承包合同,租用6.1亩土地用于建设村室和文化大院。李学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三资”领域的微腐败,侵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影响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肃查处、公开通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牢记初心使命,永葆为民初心,厚植为民情怀,自觉做到规范履职、廉洁从政。

通报要求,村(社区)集体“三资”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有效发挥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作用,持续营造学纪法、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的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主管监管责任,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紧盯“三资”家底子,管好群众“钱袋子”。

通报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反腐惩恶为民,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聚焦“三资”领域,采取提级监管、专项巡察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规范“三资”管理,助力乡村振兴。要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把查办案件作为纵深推进“三资”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抓手,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以扎实整治成效让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来源:清风驻马店)


编辑:宋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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