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关于“5个大人4个小孩入住两个标间被拒”的话题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对于超员入住的问题,网民中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有。民宿对于入住人数究竟有什么样的规定?消费者预订房间后是否可以超员入住?一间房住几个人有没有明确规定?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对于每个房间的入住人数,大多数民宿会在预订平台上予以明示。(7月21日《北京青年报》)

在缺乏法律和标准明确调整的语境下,对于超员入住的问题,公众看法存在不同。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消费者购买了一间客房的住宿服务后,就拥有了对客房的使用权,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决定”住多少人,只要消费者能够忍受超员入住带来的不便、不舒适和体验下降等问题,在消费期间内完全可以自己决定,民宿或酒店的经营者不应该干预。这样的消费认知存在误区。

一间民宿或酒店的客房或许可以挤进不少人,但可以挤进多少人不等于能够住多少人。客房的入住人数不仅关乎消费者的入住舒适度、便利度和综合体验,关乎消费者的权益,还关乎客房的安全、卫生,关乎民宿或酒店的经营损耗、管理负担和压力,关乎经营者的权益。所以,一间“客房”能住几个人不该由消费者说了算,而是应该由消费者、经营者在契约中寻找答案。

当前,消费者大都通过预订渠道选择民宿或酒店的客房服务,经营者往往会在预订平台或预订系统中标注各型客房的入住人数。而在消费者现场选择客房服务的过程中,经营者通常也会通过入住提示、口头告知等方式明示客房的可入住人数。经营者对于客房入住人数信息的标注或明示属于约定的一部分,消费者接受这样的信息,愿意受到入住人数的约束,即可做出承诺。

如果消费者不接受,可以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如果经营者同意放宽客房入住人数,双方就可针对客房入住人数达成新的协议。如果消费者未就超员入住问题与经营者协商,或经营者不同意消费者的意见,双方就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消费者就得按经营者的标注人数或明示人数入住,不得超员。当然,消费者也可换一家民宿或酒店试试。

按照商业惯例,很多民宿或酒店经营者允许能住两人的标间客房或大床房“两大带一小”,也有经营者出于照顾二胎家庭的考量,允许“两大带两小”。这样的商业惯例约定俗成,属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默契,本质上也在契约范围内。另外,在其他情况下有的消费者也可能超员入住客房,如果经营者发现后未反对,视为默认,等于同意了消费者的超员入住请求,等于对客房消费协议做了实质性修改。

需要注意的是,客房超员入住也存在一定的安全、卫生隐患,因而,消费者与民宿或酒店经营者达成的客房入住人数协议或默契应建立在安全、卫生底线之上。如果一些地方法规对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入住人数等有明确要求,双方的协议不能突破法定上限。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经济,而契约的程序保障是平等协商。消费者想要超员入住民宿或酒店客房,就得在兼顾舒适性、便利度、安全性或法定要求的基础上,与经营者多沟通、多商量,寻找双方诉求或权益的最大公约数。当然,相关部门可以进一步完善客房服务标准和规则,明确客房的弹性入住空间,提供更具合理性、规范性的指引。

(原题为《一间“客房”能住几人答案应该在契约中找》 作者 李英锋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统筹:陈若松
编辑: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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