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举报称,上海市东方医院创伤外科主任、主任医师孙某新私下传播病人麻醉时裸照及180份病人手术信息,引发关注。对此,上海市东方医院发布说明称,已暂停孙某新的医疗工作,让其配合医院和相关部门调查。此前,该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医院在介入调查后,经了解,属私人恩怨。(7月3日澎湃新闻)

患者接受手术治疗时,根本无暇顾及尊严和隐私,医护人员若趁人之危,拍下并传播患者的隐私照片,不仅是对患者本人毫不尊重,对隐私毫无敬畏,更是有违医德,缺乏基本的职业操守。

泄露患者隐私,还涉嫌违法。我国《民法典》指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他相关法律也有类似的规定,也都明确,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安全,是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不管是出于私人恩怨,还是有其他目的,此事事关医疗行业的行为准则和管理规范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调查清楚,给公众一个交代。

隐私泄露撕裂医患之间的信任,损害医疗机构声誉。人们担心,如果连麻醉照片都被泄露,其他就诊信息恐怕也难以保障;患者的隐私权受侵害,能否保证生命健康权,也要打上一个问号。

近些年来,手术室医疗信息泄露事件曾多次引发争议。此前,陕西某医院的医生在手术室玩自拍,辩称系手术成功后的留念之作;山东一医生为吸引流量,将手术室当直播间,视频直播妇科手术……手术室内人命关天,医护人员“不务正业”,拍摄并传播患者隐私照片,相当于堤坝从内部溃于蚁穴。毕竟,医护人员比一般人更能接触并拿到大量隐私信息,并偷偷地将数据泄露出去。若生“内鬼”,危害更甚。

若此事为真,应予以严惩。依据医师法的规定,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即便另有隐情,相关从业人员也应自省自律、引以为戒,应多关心关照病人,别让他们受到更多无谓的伤害。制度方面,则需强化源头治理,从药品耗材、设备管理、机制建设等各个环节链条,切实保障患者隐私安全。

尊重患者隐私与治疗患者肉体病痛同等重要,绝不能让堡垒从内部瓦解。隐私泄露,真正应该感到难堪的,从来都不是受害者。(正观评论员 韩静)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统筹:陈若松
编辑: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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