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戴口罩入法,违者最高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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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2
1月21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将从2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规定》明确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正观记者刘洋 编辑樊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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