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获悉,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标志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正式纳入我国新时代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对全面提升全省应急管理执法能力水平、有力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里程碑意义。”省应急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3项重点任务,分别为规范执法机构设置、组建执法队伍、完善工作机制等,并对每一项改革任务都提出细致要求。

记者了解到,改革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主要由市、县两级承担,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以县级为主。《通知》指出,市、县 两级可结合实际探索实行“局队合一”的具体模式,设区的市及其市辖区按照减少执法层级、不重复执法的要求,原则上实行以区为主的执法管理体制。

在执法队伍和执法效能方面,《通知》要求,整合法律法规赋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市县两级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开展行政执法。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内设机构和综合执法队伍之间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合实施执法检查,减少检查频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来源:大河网

编辑:蔡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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