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社工作为一个特殊的社工类型一直是一个很别样的存在,通常来讲,他们的故事很难也很少会被外人知道,这是一篇来自司法社工的故事,一个严肃且充满爱心的故事。

“我还记得,那是2019年腊月二十七的一个下午,我在看守所门前第一次见到小明。秉持青少年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主管案件的检察官综合考虑,对他做出了不批捕的决定,让他回家过年,家人团聚。”项目社工王冲冲这样说道。他是2020-2023年度郑州市民政局购买的司法社工项目的主管,该项目驻岗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办,负责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帮教介入、跟踪回访、担任合适成年人等工作。

“当时在警车上,社工问了我很多问题,神情比较严肃,我以为这是一个不好接触的人,心里还有些害怕。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在开展对我的社会调查工作,最后写出来的社会调查报告对我的案件处理有很大帮助。而且,在之后的接触中,我发现他是一个热心且真诚,总能在关键时刻给予我帮助的人。”回忆起这一年多的时光,小明这样说。

2021年2月23日,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满,管城区检察院未检办正式对表现良好的小明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为此,小明父子将精心制作的锦旗送到未检办检察官和负责其帮教工作的司法社工手中以表达无法言说的感激之情。

回忆起这一年多的案件处理和帮教过程,小明和他的司法社工王冲冲有很多不一样的感受和收获。

从看守所出来当天,检察官和司法社工专门组织了对小明及其同案犯的不捕帮教训诫庭。在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申斥的同时,检察官也不忘给予温情的告诫,司法社工也当庭宣读了小明班主任对其的新年寄语,并送上了一副春联。

在之后的帮教工作中,小明和司法社工之间的关系迅速升温。对于社工组织的各项帮教主题活动和小组活动,小明积极参与,在活动中不断修正自己的认知,学习与人相处的技巧,成长很多。社工还为其专门链接了相关资源,最后小明成功入职一家爱心观护企业。期间,小明先后经历过职场适应、爷爷去世等重大的人生事件,在这些时刻,社工总是及时出现在小明的身旁,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方法,给予其陪伴与支持。小明也逐渐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并积极改正,慢慢养成了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2020年8月,小明的案件正式进入审查起诉期。此时,司法社工也将其完整的社会调查报告撰写完毕,供检察官在办案时参考。最终,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检察官对小明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察期6个月。在监督考察期内,小明认真遵守帮教期间的管理规定,踏实工作、生活,在考察期内的良好表现最终为其争取到了宝贵的不起诉决定。

未检办的检察官、司法社工始终秉持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对待每一位帮教对象,认真落实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理念,对未成年人涉罪案件该严则严,当宽则宽,重在转化。点亮心中的灯火,照耀每一个涉罪未成年人前进的道路,这里有温度的司法办案,也有温暖人心的社工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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