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
12月19日,贵州百灵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显示,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及相关人员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黔处罚字[2025]1号、黔处罚字[2025]2号、黔处罚字[2025]3号、黔处罚字[2025]4号、黔处罚字[2025]5号、黔处罚字[2025]6号、黔处罚字[2025]7号、黔处罚字[2025]8号、黔处罚字[2025]9号、黔处罚字[2025]10号、黔处罚字[2025]11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在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贵州百灵”变更为“ST百灵”;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42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天眼查信息显示,贵州百灵涉诉关系53条,开庭公告12条,立案信息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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