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网讯(许静谊) 公共收益"糊涂账"、公示栏藏"无人区"、业主知情权难保障......近期,郑州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问题经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10月16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媒体曝光物业服务企业约谈会",郑州16个区县(市)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及21家物业企业参会,多家物业企业现场公布整改方案。

约谈会上,郑州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新出台的《郑州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针对"谁是公共收益管理方""公共收益包含哪些项目""公示内容及渠道如何规范"等市民广泛关注的共性问题进行解读。郑东新区海马公园、金水区正弘蓝堡湾等多家被曝光小区的物业企业代表依次发言,直面问题短板并提出具体整改方案。

针对业主知情权不足问题,郑东新区海马公园成立专项小组重新学习《办法》,设计可视化公示模板,将原7天公示期调整为“常态化公示”;中原区碧桂园凤凰城凤凰雅苑将公示频率从“每半年一次”升级为“每季度25日前公示”,公示区不低于15天,另外拓宽公示渠道;二七区海豫花园也将公示频率由“年度”调整为“季度”,在饮水机上,通过免收场地租金的方式,直接为住户换取了更低的水价;金水区正弘蓝堡湾打破“公示7天即撤”模式,新增“长期公示栏”;新郑市海德PARK小区则开设公共收益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并对相关明细予以公示。高新区万华城珑府作为新交付小区,对1月至9月的公共收益进行了集中公示,扣除相关支出后,将公共收益转入专用账户。

会上,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办法》的出台,让公共收益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并通过科技赋能,推动监管从“人工查”向“线上管”升级。媒体曝光主要集中在公共收益不透明、服务标准不达标等方面,这些问题直接侵害业主切身利益,更拉低了全市物业行业的整体公信力,必须警醒、必须整改。郑州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约谈会传递的信号,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全面梳理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并主动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据了解,《办法》出台后,相关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截至目前,郑州市已有3400余个小区的公共收益在“郑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公示,规范资金规模达7400余万元。

约谈会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处长刘雪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出台,主要聚焦解决公共收益公示差、管理乱、维权难的问题。下一步,郑州市住房保障局将加大最新政策的宣传培训,督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办法》新规,真正让公共收益在阳光下运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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