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一场围绕汽车养护行业竞争的商业纠纷落下帷幕,京东汽车公开发文道歉,称“震虎价”宣传活动中的相关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就途虎养车诉三被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被告推出的“震虎价”营销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途虎养车胜诉。
该案源于2023年9月26日,恰逢途虎养车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当日。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零售汽车事业部总裁缪钦在朋友圈宣布,京东养车“震虎价”再度升级,承诺所有“震虎价”商品价格均低于“友商”5%。
自9月中旬起,京东养车便启动了以“震虎价”为核心的低价促销活动。尽管宣传中未明确提及“途虎养车”,但“震虎”与“途虎”谐音相近,相关营销话术引发市场广泛联想,普遍认为其意在影射竞争对手途虎养车。
途虎养车主张,京东养车在宣传中对其服务价格进行了虚假且具有贬低性质的比较,误导消费者,损害其商业信誉,构成商业诋毁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此,途虎养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删除侵权内容,并索赔经济损失50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在“震虎价”系列宣传活动中,通过暗示性语言和价格对比,刻意引导公众将“震虎”与“途虎”关联,损害了途虎养车的市场竞争利益,相关行为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贝壳财经报道,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很遗憾友商认为‘震虎价’对他们产生了影响,但‘震虎价’只是一个名字,京东养车将推出50亿养车补贴活动,同时面向全网征集新名称,参与用户有机会获得汽车使用权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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