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郑州市工信局了解到,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财建〔2025〕45号)要求,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郑州市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四部门共同组织相关专家成立审核专家组,对郑州市车辆生产企业上报的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核查了申报车辆的公告、推荐目录、运行(营)情况、销售发票、销售终端收款凭证、产品技术参数、注册登记、申报数量、申报金额等相关信息,根据行业、财务专家核定结果,经研究,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5家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现将拟申报车辆信息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郑州市工信局反映。公示时间:6月18日至6月24日。

记者 徐刚领

特此声明
本文为正观号作者或机构在正观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正观新闻的观点和立场,正观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分享至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