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明确将全面推行药品全流程追溯管理,通过 "一码溯源" 构建药品安全监管闭环,为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保驾护航。

通知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生产企业须按国家标准对各级包装单元赋码,确保药品追溯码的唯一性和准确性。2025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销售环节需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结算,未赋码药品纳入 "无码库" 管理;2026年1月1日起实现全量采集覆盖。零售药店购药小票将显示追溯码信息,方便患者实时查询药品流通轨迹。

在工伤保险领域,工伤医疗(康复)协议机构同步推进追溯码应用,通过省级医保与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精准核验药品使用情况,防范虚假报销。

国家医保局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立药品追溯码、商品码与医保药品编码的三码映射库,实现药品流通全链条信息互联互通。通过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重点监测药品串换、倒卖等违规行为,对未按规定采集或虚假上传的医药机构实施协议处理、行政追责。

四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医保部门负责目录管理与基金监管,药监部门强化质量追溯,卫健部门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应用,人社部门推动工伤领域落地。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实现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结算全流程可追溯。

此次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药品监管进入数字化新阶段。通过追溯码的全量采集与应用,预计可使医保基金监管效率提升40%,药品流通环节透明度显著增强。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药品流通市场规模达2.3万亿元,政策实施后将有效遏制非法渠道药品流入,降低假药、过期药流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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