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李江旭


        记者3月17日获悉,中牟县仲裁院日前与中牟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紧密协作,充分发挥裁审衔接机制作用,成功联合调解34起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日,中牟仲裁院正在处理涉及甲、乙两家公司与16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中牟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也在处理18起该两家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及两家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主要争议焦点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民事合同纠纷,案件数量多、涉案劳动者人数众多、双方争议大,调解难度较高。为高效化解矛盾,中牟县仲裁院派出工作人员前往法院现场办公,协同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与法官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结合法理与情理,耐心倾听劳动者诉求和用人单位意见,精准找出争议焦点,并通过多轮沟通逐步缩小分歧,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中牟县仲裁院正在处理的16起仲裁案件中的申请人在调解成功后全部撤回仲裁申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次联合调解是多元解纷机制在劳动争议领域的成功实践,不仅快速化解了群体性纠纷,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优化了营商环境,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坚实保障。

         未来,中牟县仲裁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深化裁审衔接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质效,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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