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新闻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靳皓博


在国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的大背景下,中牟新区(中牟县)紧扣省、市战略部署,聚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核心环节,创新实施“三项举措”,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市场环境优化注入强劲动力,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提供示范样本。

【精研制度“蓝本”,筑牢监管法治之基】

秉持前瞻性思维,主动担当作为,深入调研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精心编制并发布《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该细则精准划定了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等18个监管部门的职能边界,全面覆盖项目审批、交易实施、合同履行等关键环节,填补了长期以来存在的监管空白地带,让监管行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不仅规范了本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更为全省乃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的完善贡献了“中牟智慧”,为行业制度规范化建设树立了标杆。

【畅通沟通“脉络”,凝聚协同监管合力】

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召开高规格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推进会。会上对新出台的《实施细则》进行全方位、深层次解读,促使18个监管单位对共计66项监管职能达成高度一致。会议强调各部门要贯彻省、市监管要求,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监管格局。在横向层面,不同部门在项目监管中实现实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针对复杂问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纵向层面,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基层监管机构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特点,制定出精细化、个性化的部门监管细则,从不同角度、不同环节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全面、精准监管,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创新监管“引擎”,护航市场长效发展】

创新构建风险防控协同监管机制。对现行行业管理制度进行地毯式梳理,深入剖析公共资源交易从项目立项到交易完成全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精准识别潜在风险点。同时持续收集整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深度剖析,挖掘问题根源,总结经验教训,将这些成果转化为可操作的监管建议和风险提示,定期向各单位推送,帮助各部门提前预判风险、采取防范措施,将违规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中牟新区(中牟县)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域的创新实践,是对新时代监管模式的积极探索,未来将继续秉持创新精神,不断优化监管举措,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注入新活力,推动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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