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和晨露


2005年,CCTV新闻调查栏目播出过一档名为《沉默在尖叫:女子监区的调查》特别节目,节目中主持人采访了十一个正在石家庄女子监区服刑的女人,她们其中处罚最轻的被判处了十二年有期徒刑,当提到为什么入狱时,答案无一例外都是杀夫——她们每一个人都亲手杀掉了自己的丈夫,至于杀掉自己丈夫的原因,无一例外都是家暴——长时间持续的家庭暴力。

(图源自《沉默在尖叫:女子监区的调查》节目)

她们之中大多都来自农村,穿着统一的蓝白色条纹狱服,留着统一的齐耳短发,心口处挂着印有姓名以及编号的胸牌,或绿色或黄色——按照“分级处遇 分类关押”的原则:红色是严管级,黄色是普管级,绿色是宽管级,是接近释放期的。

十一个人或坐或站围成一圈,平静地看着对面的主持人,看着身前像黑洞一样的镜头。当主持人问道为什么不要求做影像处理进行打码保护时,她们眼神中满是释然,说道:“因为我们要实事求是面对社会,给社会一个真实的感觉,可以教育大家不要像我们这样,给社会一个警示”,紧接着又说“我们也希望社会能够宽容我们,其实我们不是那么坏,我们不是坏人,我们真的不是坏人。”情到深处,有人掩面擦泪,有人故作坚强,有人默不作声,有人陷入深思,就这样一遍又一遍的阐述着自己心声。

乡土社会:家庭暴力被当做一种家庭矛盾

我国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经历了两个明显不同的发展阶段。

2001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为: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这一定义,将家庭暴力中的暴力行为局限在躯体暴力和行为暴力上,同时对行为人也没有指出明确的范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现实的需求,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并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法律是一部专门针对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其中对家庭暴力也给出了更加详细、全面、明确的定义。

(图源自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按照表现形式划分,可分为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按照受害者类型划分,可分为:亲密伴侣暴力、儿童暴力、老年人暴力。

但在农村地区中,大众对于家庭暴力的认识并不全面,认知多局限在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同时,大众对于家庭暴力类似词语的使用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中,多数人不愿意将自己的经历公之于众,认为被打是一件丢人的事,也是一件家务事,不需要外人的帮助;甚至在一些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流传着一句“打倒的媳妇,揉到的面”,由于性别歧视的根深蒂固,男性打女性默认为是被允许的,“是为了让媳妇更听话”。

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家庭暴力更多是被当做是一种家庭矛盾,而并不是一种暴力或控制行为,“家丑不可外扬”、“床头吵架床尾和”,传统社会默认的观念和秩序让法律难以进入到家庭领域。

沉默的爆发:以暴制暴

2005年2月2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女子监区调查》播出,CCTV《新闻调查》栏目组走进石家庄监狱女子监区,近距离接触那些因为遭受家庭暴力杀死丈夫被判重刑的女犯们,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轰动,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以暴制暴案件是否应该轻刑化和去罪化的广泛讨论和深刻反思。

安瑞花,作为接受《沉默在尖叫:女子监区的调查》节目采访的十一个女性之一,她所犯下的罪行是砍了丈夫27刀并致死,在法庭上她没有任何的辩解。在周围人眼中,安瑞花温良、孝顺,为人和善,同时也像传统的农村妇女一样懂的忍耐,跟“残忍至极”这几个字没有任何的关系。

(图源自《沉默在尖叫:女子监区的调查》节目)

“一人酗酒,全家遭殃。”这句话对于安瑞花来说,这是丈夫酗酒后的真实写照。二十年如一日,暴风雨前的等待太过漫长,每次丈夫喝醉酒回来,全家人都是他的出气筒,母亲、孩子、媳妇无一幸免。因为家暴,安瑞花身上常年有伤,小伤能好,但失明的右眼就像在她心上烙了印,永远无法恢复。

出事前几年,一次丈夫发酒疯,用酒瓶砸向安瑞花的眼睛,瞬间瓶子爆裂,提起这件事她难以释怀:“当时感觉眼珠子好像要掉下来了。”她不敢反抗,总是忍耐着,到处躲藏。“不管是什么地方,能隐蔽的地方我就藏在那里,冻得孩子们也是没办法,孩子跟你一块藏啊。”提到孩子,安瑞花忍不住委屈的哭了出来。结婚二十年,她育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

二十年的时间里,她一直隐忍,从未选择反抗,直到最后一次,她忍无可忍,拿起刀挥向了那个带给她二十年噩梦的男人。

事发之后,没人能责怪她,700多个村民联名上书为其求情,婆婆也是一句“我不恨她,都是被事给逼的了。”她的女儿说:“能理解,她让我们失去了父亲的时候,她自己也受到了惩罚,反而给我们带来的是一种安全感。现实上不会再有爸爸去伤害我,伤害我的亲人。”在挥刀的那一刻,安瑞花没有想过旁人的看法,她只想要自己和孩子好好的活着。

“以暴力摧毁现存的巴士底狱,会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建起新的巴士底狱 。”以暴制暴的方式终究只能建立更深的灾难,带来终生的遗憾和痛苦。但也恰恰反映了农村地区中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的困难处境,她们像一座座活火山,总是在忍耐,却偶尔会爆发。

除了观念落后之外,农村地区的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能寻求到的帮助极为有限,受关注度也相对较低,时至今日,这一问题仍在阻碍着中国反家暴进程的推进。

相关数据统计,在国内5.5%明确表示自己遭受过配偶殴打的女性中,农村地区有7.8%,是城镇的两倍不止。在媒体报道的家暴事件里,城镇地区占总数 84%,农村地区16%,农村发生的家暴进入媒体视野的几率低。 根据北京沃启公益基金会2018年的《反家暴社会组织现状调查》,在民间社会组织中只有23%的机构能够向不发达农村地区提供服务。 农村地区正面临着家庭暴力情况更普遍、媒体关注更少、得到社会支持更有限的局面。

面对如此现实,农村女性应对家庭暴力的方法也逐渐极端化。对于女性受害者来说,像安瑞花这样的案例终究是少数,更多的女性由于顾忌孩子的成长、外人的看法、自身能力的单薄而选择了接受施暴者一次又一次的道歉,在忍耐中度过余生。

沉默的忍耐:纵容一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其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对离婚冷静期做出了详细的阐述: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虽然能防止一部分夫妻冲动、草率离婚,但也让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在鼓起勇气选择逃离之后面临了更多程序上的困难和阻碍,也让更多女性选择了继续忍耐。

张敏(化名)第一次被家暴是在2021年,距离她和丈夫登记结婚仅过去了三个月。她不明白外表看上去老实的丈夫,为什么能露出如此狰狞的面孔。

“我第一次被家暴的时候整个人都是蒙的,特别难以想象,看上去的好好先生会干出来这样的事情。”据张敏回忆,家暴时候的丈夫的眼里只有恨,是想置她于死地的恨,但当天两人也只是就谁去买菜起了争执,发生了一点口角,但丈夫越说越激动,逐渐开始上手打她,扇她,后面觉得不解恨,就双手去掐她的脖子。说到这的时候,张敏的手在止不住的发抖,她看向窗外,看不到未来。

张敏清楚地认识到,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因此,在遭受到第一次家暴之后,她选择了报警。“我们当地派出所出的警,是两个男民警到我家来,他们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夫妻之间的矛盾,我们也不好管。”民警只是口头警告了几句,对两人进行了调解,让张敏的丈夫写了道歉书,便离开了现场。

家里知道了这件事,他们苦口婆心地劝张敏,让她认为这只是夫妻之间的一点小矛盾,不要起离婚的念头,生个孩子就好了。“我的态度很坚定,家里人都让我不要离,她们就好像真的是在为你好,一遍遍地说,你一个女人家家的,离个婚能干嘛,但我知道必须要离婚。我也不知道离了婚能干啥,但我知道,离了婚能不挨打。”

第一次被家暴后,张敏就向丈夫提出了离婚,“他当时答应了,但是后来知道有一个月的冷静期,他又反悔了。”据张敏所述,由于收集家暴证据意识的缺乏,也不知道什么反家暴法,没有可以求助的人,也不知道该向谁求助,加上家人的劝导和阻拦,她没能与丈夫离婚。现在已经育有一个女儿。

“心里还是会一直害怕的,阴影太大了,没办法不害怕,害怕也没办法,只能忍。”说完张敏低着头,扣着自己手上的倒刺,又抬头看着窗外黑黢黢的天。三年前的家暴已经给张敏留下了一生都无法忘记的阴影,而张敏的经历却是大部分农村地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的真实人生,没有媒体、没有报道,只能在忍耐中过完余生。

“离婚难”对无数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来说,是家暴之外的“二次伤害”,现实生活中多个案件都反映了这一事实。

在我国,并不存在夫妻双方分居两年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规定,目前只有两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无论哪一种方式,都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诉讼离婚则最少需要两至三个月以上的时间。而在这段过渡时间内,不少女性会遭到恶意报复而带来的二次伤害。由于时间、精力、人力、财力的高成本,农村女性只能选择放弃这条逃离暴力的道路。

短暂的逃离:恶性循环

离婚或许并不能结束这样不对等的暴力关系。

许多女性受害者寄希望于逃离亲密关系,以摆脱亲密伴侣暴力,例如分居或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多个现实案例证明,离婚后被前夫报复性恐吓、殴打甚至杀害的受害者大有人在。

据“2年被家暴16次”案当事人谢女士介绍,她和前夫贺某某结婚期间,贺某某长期对她实施辱骂、恐吓、暴力殴打等行为,2年期间施暴16次。在她提出离婚要求后,贺某某暴力行为更加剧烈。2023年4月25日,她被贺某某找到拖入酒店,对她进行了残暴的殴打,几乎在这次家暴中失去生命,内脏多处不同程度的受损,终生需要戴着粪袋生活。

一旦通过婚姻将两个人产生联系时,这种联系往往会伴随终生,即使是离婚也无法彻底割断所有。这样恶劣的案例如果不能得到合适的惩罚,家暴的犯罪成本无法提升,大众尤其是女性会降低对婚姻的信心和期待,对法律的坚信和坚持,从而造成生育率的持续下降,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家是爱的港湾,而不是暴力的保护伞。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家暴不仅是关乎家庭的问题,更是关乎社会和国家的发展。

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和女性友好社会,家暴是必须要预防、阻止的毒瘤。而农村正是家暴的高发区域,也是治理的重点区域。农村地区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女性所展现的困境背后,正是我们目前以家暴为代表的社会问题的疑难杂症之处。

如何解决这些疑难杂症则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

每一次家庭暴力背后,都是对女性个体尊严的伤害,对家庭的伤害,更是社会之殇,而安瑞花、张敏和小谢始终都还在等待她们的光明未来……

(文中张敏为化名。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统筹:石闯

编辑:岳炎霖 实习生 刘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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