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2024年12月11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取保候审的公告。
金圆股份于2024年12月1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通知,金华市公安局于2024年12月10日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金公(经)取保字[2024]000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24年12月10日起算。
赵辉目前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不存在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金圆股份称,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9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该日,金圆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9号)及《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1月29日收盘时继续持有金圆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金圆股份成立于1998年,金圆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一家以从事批发业为主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