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郑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宣传效果,扩大条例知晓度和覆盖面,继条例“进广场”和“进社区”宣传后,我局于12月5日和12月6日连续开展了条例“进地铁”和“进高校”专题宣传。
12月5日,市局租赁处联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选取了客流量较大的地铁4号线会展中心站、地铁5号线五一公园站和地铁1号线紫荆山站等3个站点,于晚高峰时段开展了条例现场宣传。宣传活动采取发放条例单行本和宣传品、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租赁合同备案、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选择、承租方权益维护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宣传,宣传现场人潮涌动,群众关注度和参与度较高。市民们纷纷表示这样的宣传方式很好,大家回去后一定会认真研读和宣传条例,共同营造和维护我市住房租赁市场良好环境。
12月6日,针对高校学生毕业后将会成为租赁群体重要组成部分的特点,市局租赁处联合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高新区建设管理部,赴郑州大学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所高校,开展了租赁条例“进高校”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学子的热烈欢迎,除了解条例的相关条款外,教职工和同学们还围绕免租住房、公租房、人才公寓和人才驿站等问题进行了咨询,同时部分留学生还主动了解了涉外人员租房注意事项。活动结束时,校方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活动对高校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今后能够联合住房保障部门多开展类似的宣传活动,帮助学生及早了解住房的各项政策,切实走好进入社会的第一步。
随着租赁条例实施日期的日益临近,各项宣传活动正在紧锣密鼓地全面展开,除了线下宣传外,市局制作的住房租赁市场风险提示系列动画已经在郑州市地铁全线路定时播放,下一步市局还将联合各辖区住房保障部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共同为租赁条例的贯彻落实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