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盐湖区司法局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全区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所长、专职调解员以及部分村(社区)调解员代表共130余人参加。这是盐湖区司法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筑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举措之一。

人民调解员具有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独特优势,是多元解纷的推进者和“枫桥经验”的践行者。培训中,山西方立律师事务所车跃收律师立足《法律经纬下的温情调解》,围绕调解的法律规定、常见纠纷及调解所依据的法律规定、调解的原则及限度、调解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如何在法治轨道上将调解工作拓深拓实等对民调员进行辅导。省一级民调员徐正平结合自身调解经验,系统全面地总结出了“三字调查、八法运作”调解技巧,培训中结合此调解技巧,让民调员了解不同类型矛盾纠纷的特点、准确把握矛盾纠纷的焦点、访调对接案件的特点及如何调处,让调解员“充电”。培训会上,对运城市二级人民调解员等级测试进行了专业辅导,组织全体参训人员进行了日常调解知识、技巧、法律法规等专项测评。

今年以来,盐湖区司法局不断创新模式,多元施策,闯出一条人民调解的发展新路,构筑起坚固的社会和谐稳定器,为建设平安盐湖、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截至9月底,共排查矛盾纠纷983件,调处970件,调处率98%以上。

下一步,盐湖区司法局将坚持和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理念,坚持以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以保障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畅通矛盾排查途径,建立健全接案转办机制,推进基层治理由被动响应向主动出击转变,把矛盾纠纷问题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健全“三支”队伍。将具有法律知识和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专职调解员,同时建立兼职调解员和义务调解员队伍。二是建立信访案件调处化解机制,压实责任,理顺程序,因案制宜,分类调解。三是建立调解员晋升激励机制。建立专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义务调解员晋升、转聘机制。每年对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凡达到一级“高级调解员”等级的,可被授予“金牌调解员”荣誉称号。对优秀调解员也要进行适当的表彰或奖励。同时,落实调解员案件补助按标准发放,并鼓励律师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为人民,我们永远在路上。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春红表示:盐湖区司法局将积极探索调解员管理新模式,通过实施“以职确酬、以级促优、以案定补、多干多补”的定级晋升、荣誉激励等机制,不断激活人民调解员队伍内生动力,提升调解积极性,增强调解新“活力”,促进调解新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盐湖、保障社会长期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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