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涛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华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王青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梧桐人民法庭庭长;
张振红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商都人民法庭庭长;
申晓娟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双桥人民法庭庭长;
遆鹏、张豪男、陈媛、苌栋、安治晔、姚欣彤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崔亚东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大马人民法庭庭长;
乔东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利鹏、张晓炳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张晨、王思琦、王敏、吴迎晖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道胜、马一鸣、杜志波、梁大伟、许艳中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崔敏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郑志远、于兵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利鹏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杨慧珠的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
莫孙华、李玮、李成安、胡荣亮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