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市城乡居民:

积极参加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抵御疾病风险、解除“看病难、看病贵”后顾之忧的根本保障和重要途径,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乎您的切身利益,帮助您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为确保2025年度您的医保权益不受影响,请关注以下征缴政策并及时参保缴费。

一、参保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所有城乡居民、各类全日制学生、外地户籍在南阳市长期居住人员均可参加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南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另外财政补助670元/人,合计1070元/人。

三、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为保险年度。2025年度南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自本参保年度(2025年度)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征缴期参保和中断缴费人员再参保都会有等待期,至少3个月。等待期就是交了钱要等3个月才能报销,3个月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能报销。而且,每多断一年,会增加一个月的等待期。

四、参保登记

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关键信息需要变更的需先办理参保登记或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方可缴费,已参加上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关键信息不需变更的可直接缴费。

(一)线上办理(仅支持本人自主办理):打开微信“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根据指引填报相关信息即可自助完成参保登记,如不能顺利完成,请及时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二)线下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或便民服务中心,部分乡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委托单位办理。

城乡居民应参保登记在户籍地、居住证办理地所在村或社区,市城区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参保登记。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应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五、缴费渠道

为方便缴费人缴费,税务部门作为征收机关,提供了线上线

下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

(一)线上缴费

1.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

微信公众号加关注,点击“服务”-“微服务”-“社保费缴纳”,进入河南税务微信小程序,实名登录后,选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

进入河南税务小程序,选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

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河南税务”APP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5.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选择“地方特色”—“社保费业务”—“费款缴纳”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6.通过“云闪付”APP缴费。登录云闪付,搜索“河南社保缴纳”,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二)线下办理

1.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主要通过社区(村)集中缴费。

2.我市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缴费。

3.外地人员持居住证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

4.还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税

务窗口或各县(市、区)税务办税服务厅缴费。

六、困难群体资助标准及方式

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财政补助政策,对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分类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如下:1.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2.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家庭成员)给予定额资助80元。

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开始前已经认定为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的,其参加困难身份认定地的居民医保时,个人仅缴纳扣除资助参保金额后的剩余部分,实行差额缴费参保,对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实行免征代缴。集中缴费期内动态新增的低收入困难群众,按其困难类别落实相应资助政策。集中缴费期外动态新增的低收入困难群众,次年起按其困难类别落实相应资助政策,对于具有多重困难身份的资助参保对象,选择其中最高标准资助。一个自然年度内,因动态新增、退出或困难身份变动影响资助标准变化的已参保缴费低收入困难群众,个人已缴纳的参保费用不退回,已享受的资助参保补贴不调整。

七、注意事项

(一)未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缴费前须先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二)缴费时请务必认真核对参保地是否正确,参保地信息无误后再缴费;若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到当前参保地社区或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信息确认后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

(三)2024年新生儿:按规定新生儿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由监护人按规定为其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的,出生当年不需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享受政府财政补助),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出生次年居民医疗保险费。

(四)在南阳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后,无需在其他地方重复参保缴费。(南阳市医保参保人员市内就医无异地,无需转诊直接结算)。

(五)如您对缴费渠道和程序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对参保政策不清楚,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为父母参加医保,尽一份孝心;

为儿女参加医保,献一份爱心;

为自己参加医保,守一份安心。

祝全市居民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来源:南阳市医保局 南阳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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