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2024年8月29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杉杉股份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含已退休或即将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对应的合计105万份股票期权和44.5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本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已离职,有3人因退休(含已退休或即将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05万份。

本次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62人调整为349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62.25万份调整为1857.25万份。

本激励计划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已离职,有3人因退休(含已退休或即将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中,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合计14.55万股,回购价格为13.26元/股,退休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合计30万股,回购价格为13.2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本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357人调整为344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20.24万股调整为775.69万股。公司拟就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事项支付回购资金总额为590.73万元(另加按规定应支付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杉杉股份称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6月27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日前,杉杉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杉杉股份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天眼查显示,杉杉股份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一家以从事纺织服装、服饰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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