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8月28日,ST百利发布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结合ST百利2023年年度报告的监管问询,公司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进行了全面自查,发现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公司在2023年年报中披露,公司与七家供应商发生大额资金往来,截至2023年末形成异常预付账款19626.98万元,但未提供充分、适当的证据证实预付账款的性质、商业合理性及可回收性。当时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因个人原因正在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公司尚无法判断该款项的真实去向和用途,也暂无法判断是否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

现经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核实后,实际控制人王海荣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至2023年,公司全资子公司百利锂电以预付设备采购货款的形式将9891.05万元转给常州雁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雁衡”)、亨息尔智能装备科技(常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息尔”)、常州百和菱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和菱”)三家供应商,再由三家供应商以借款形式将前述资金转至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北京易路博通石油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路博通”);2023年3月,百利锂电以预付设备采购货款的形式将2000万元转给无锡优耐特窑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耐特”),合计发生金额为11891.05万元。

2、2023年4月至2023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炼化以预付设备采购货款的形式将资金转给供应商湖北顺合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顺合”),再由湖北顺合以借款形式将前述资金转至易路博通,合计发生金额为3300万元。

3、2023年6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恒远汇达以预付设备采购货款的形式将3000万元转给供应商常州市新业制粒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业”)。恒远汇达后与常州新业签订《设备采购终止协议》,并于2024年4月19日收回设备预付款项3000万元。

4、2023年8月7日,公司向供应商潍坊正远粉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正远”)预付设备采购款1000万元,潍坊正远收到预付货款后,以借款形式将前述款项转至易路博通。易路博通于2024年7月17日退回给潍坊正远600万元,于2024年7月18日退回给潍坊正远400万元。

上述事实构成实际控制人王海荣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占用资金19191.05万元。截至目前,前述占用资金已归还3758.11万元,换货/抵应付款2228.89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13204.0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4月29日,ST百利发布的2023年度系列公告显示,因涉及与多家供应商发生资金往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形成预付款项共计1.96亿元,审计机构因无法判断大额资金往来的商业合理性及可收回性。对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分别出具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

天眼查显示,ST百利成立于1992年,西藏新海新创业成员,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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