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京畿部长

根据央视新闻客户端的报道,民政部日前就《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是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

本次《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28条,分为6个章节,包括总则、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档案和补领婚姻登记证、法律责任、附则。修订草案相比现行《婚姻登记条例》,在婚姻登记程序上作了修改。比如: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

消息一出,顿时引起网友热议。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是200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公布的草案,也体现了民法典涉及婚姻的最新要求。

本次对于婚姻登记中所需出具的证件进行的修改,其目的是在于倡导婚姻自由。按照修订草案,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出示的证件和书面材料只有两项——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而办理离婚登记,则需要内地居民出具的证件也只包括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的结婚证两项。

近年来,我国逐步试点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对婚姻登记的地域管辖限制进行了修正。早在去年,国务院就同意民政部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扩大。调整后,包括北京在内的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这一次进行意见征求和修改,也是计划将试点改成正式政策实行。

毫无疑问,这项政策调整的进步意义巨大。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不仅方便了广大民众的婚姻登记,也让结婚和离婚过程变得更加便捷和人性化,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公民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过去在婚姻登记中要求提供户口簿的目的,是确保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户口簿的繁琐办理过程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首先在办理和补办的过程耗时费力,带来经济负担;其次户口簿的地区差异也给异地恋情侣带来了诸多不便,限制了他们的婚姻自由。这一变革不仅简化了登记流程,本次取消户籍本的提供,也提高了登记效率,体现了对婚姻自由的尊重与保障,有助于促进人口合理流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而这也是对现行结婚流程的革新,另一种成本的降低。在某些地区,依旧存在着拿户口簿还需要再提供礼金的习俗。不可否认这是一种朴素的情感,但在事实上也确实存在着一方的受益。这就需要考虑到当事人的眼光和智慧了。这种成本的转嫁是否合乎当下的发展依旧有待商榷,只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一旦双方产生博弈那么势必影响对方感受,其结果就是今天在这里拿到一些,以后也会在那里失去一些。

不仅是取消户口簿,这次还取消了婚姻登记的地域管辖限制。在过去,非本地户籍的当事人往往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手续,这不仅增加了登记成本,也给当事人带来了诸多不便。而草案的出台,则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取消了所有地域管辖的规定。未来,无论男女双方户籍在何地,他们都可以共同到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登记。这一变革将极大地方便当事人,提高婚姻登记的便捷性和效率。

随着草案的逐步完善和最终实施,我国婚姻登记制度将迎来更加自由、和谐的登记环境。这些积极的影响体现了法律与时俱进,更好地服务于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同时也反映了国家在公共服务领域不断推进简政放权和服务便民化的改革趋势。我们期待着这一变革能够尽快落地实施,为更多的情侣们带来幸福和喜悦。同时,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其中,共同推动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进步和发展。

文末附有意见征求地址,大家如果有不同的想法,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


公众如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登录民政部网站(网址:www.mca.gov.cn),点击首页上方导航栏"交流互动",进入"征求意见"栏(或直接点击首页右下方"征求意见"栏),点击《民政部关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交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zbhunyin@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民政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7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

【流程编辑:dhjgh李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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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自Pexels,基于CC0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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