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获悉,自2024年8月1日起,河南省范围内所有统筹区均可实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省范围内已开通生育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职工生育和计划生育结算时,均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职工无需再自费垫付,且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据了解,可直接结算的生育和计划生育类别包含:顺产、剖宫产、难产、剖宫产同时做其他妇产科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引产、输精管复通术、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结扎术、输卵管结扎术、早期妊娠需在门诊终止妊娠、12周以上住院终止妊娠共计1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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