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京畿部长
近日,新华社受权播发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下称《应对法》),这部法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章总则第八条规定: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等的公益宣传。
这是一部特别针对“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法律,它对管理培训、预警研判、媒体采访、信息发布都有明确要求。它的施行,或将对目前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本次《应对法》的修订,是基于2007发布实施的《应对法》而来。这条法规为抗击地震、洪水、雨雪冰冻、新冠肺炎疫情等提供了重要法律制度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应对管理带来新的挑战,这些都需要通过修改法律予以解决。
随着现在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共事件带来的舆情挑战不断加剧,地媒不时产生些许摩擦。本次修订无疑给媒体记者在采访突发事件吃了一颗“定心丸”。即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相关政府和部门要“配合”和“支持”,言外之意是不能阻拦和掣肘。
这无异于从法律层面给媒体的采访权进行了背书。当然了在给予一定保证的同时,法规也给了新闻采访一定的要求,也就是采访报道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八个字即概括了新闻的各个方面。
作为传播党和政府政策的主阵地,媒体应紧跟时代步伐、坚持守正创新,把当好主渠道、守牢主阵地,积极转变观念理念,在优质内容上下功夫,在技术引领上出高招,在创新管理上勇突破。一些新媒体为了追流量、博眼球,无视职业规范和新闻伦理,新闻价值判断出现偏差,参与炒作、转发不当信息,这些反映出在新闻采编工作中,调查采访、审核把关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反映出一些媒体和从业人员思想观念偏差、专业素质欠缺,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所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就是新闻舆论工作的生命线。
而在现实中我们也看到,一些事件中记者的采访屡遭阻碍,这即是对媒体工作的不尊重,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剥夺。同时记者采访受阻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心态和做法。在面对重大事故或事件时,公开、透明、及时的信息发布是维护社会稳定、减少谣言传播的关键。然而,一些地方出于各种原因,往往选择对媒体进行限制或阻挠,这种做法不仅不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反而可能加剧公众的疑虑和不满。而该法的修订和实施,也将为今后的新闻采访工作指明方向,提供保障。
一个健康的社会需要新闻媒体的监督,而记者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力量。本次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制度,也是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让记者能够自由地开展工作,让真相能够及时、准确地呈现在公众面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事实得到还原,民众消除盲区,是新时代新闻工作的要求。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人民才会有更多信任,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的发展才能有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