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近日,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十七党支部在辖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专项整治中,支部党员重点检查经营户销售的电动车是否符合产品生产国家标准、是否存在“三无”现象、是否存在私自改装和拆卸关键性组件、是否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执法人员要求电动车经营单位是否张贴《郑州市电动自行车经营商(户)守法经营承诺书》和《电动自行车经营告诫函》,要求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禁止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开展合法的经营活动。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依法依规自觉维护好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 

对电动车明码标价进行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提醒经营者要切实加强价格自律,做好明码标价,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顺心、买得安心。同时,畅通投诉渠道,鼓励广大市民对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监督。 

下一步,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十七党支部将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全力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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