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一起行政案件,当事人在收到诉讼费交纳通知书后,遇到缴费困难等问题,案件承办法官在得知此情况后,将“如我在诉”融入案件办理当中,充分运用为民、利民、惠民政策和相关法规,亲自协调并帮助当事人解决缴费困难一事,使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如实交纳其诉讼费用。

其后,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帮助万分感动,阐述自身年龄较大,使用电子产品有一定的困难,家中也无一人可以帮助,当即对承办法官的热情接待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抓住案件审判的每一个环节和阶段,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从身边小事做起,贴近基层群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立足岗位职能。

下一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自我“代入”到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温暖的司法服务。用心,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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