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以府院联动平台为“桥梁”,成功化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纠纷案件。

2023年9月张某在工作中右脚受伤,住院治疗花费较高,出院后由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张某遂到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请工伤保险报销。经核算,工伤保险报销金额与张某实际花费存在差距。张某认为工伤保险待遇核算出现问题,遂到我院起诉。    

长铁法院收到案件后,经张某同意,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长春市社保局开展化解工作。社保局工作人员称,张某多次到窗口咨询,工作人员已经反复确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核算无误。法官再次联系到张某,张某表示对于工伤保险报销政策并不十分清楚,不能理解为何保险金额与实际花费之间存在差距。本着急人民群众之所急的原则,法官询问张某是否能到法院来,让行政机关当场为张某答疑解惑。张某表示因尚未痊愈,可以让女儿代理张某来院化解。于是法官将张某女儿与长春市社保局一同约请到长铁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并邀请长春铁路运输检察院一道,共同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工作,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

社保局工作人员详细地同张某家人讲解了工伤保险待遇政策,针对张某存在的困惑进行解答,并对工伤保险未给付的差额部分提供了解决方案和法律依据。长铁法院法官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帮助张某家人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伤保险给付政策规定。

“感谢法官和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对于工伤保险的政策真正理解了,解决了我们的困惑,我们申请撤诉!”张某女儿听后明白了他们的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合法,当即表示代父亲撤回起诉。

近年来,长铁法院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致力于最大程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2024年以来,长铁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4件,经诉前化解70件,其中环境资源类28件、社会保障类22件、交通管理类6件、住房保障类5件、市场监管类5件、卫生健康类4件,其中32件案件化解成功,化解成功率为45.7%。未来长铁法院将继续加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的制度化、团队化、体系化建设,深化民生领域司法保护,为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文:长春铁路运输法院  陈礼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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