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笃定地打电话给他:“这个月大姨妈没来,应该是怀孕了。”
她觉得这个电话应该算个惊喜,而不是惊吓。毕竟他已离婚多年,他俩也算相恋多年,通过最后这把柴来烧成正果,火候恰好。
他的第一反应是沉默,而后反问她:“你怎么想?”
她知道这是他一贯的话术,当了多年的领导,这属基本技巧。于是也反问他:“我想知道,你怎么想。”
他又沉默了十几秒,说:“你怎么想,我都会配合你。”
她的心放下一半:“那就好。”
挂了电话,她又发过去一条微信:“抽空起个名字。”
他秒回:“你定。”
人生第一次,她想要个孩子了!虽然已经四十五岁,但这次怀孕就像是上天的恩赐,更是个绝佳的结婚契机。她的脑海中浮现出闺密们怀里抱着的那些白白胖胖的小奶娃娃,不由得笑出了声。有了和他的孩子,之前心里一直酝酿的结婚计划也就近在眼前了。她甚至在手机的某宝App上搜了一下时尚的孕妇装。即使怀孕,她也要保持自己的美。
美人儿嘛,自然爱惜自己的美。那种对美的自觉与维护,已刻在骨子里。虽然,她现在仍算美的,但这美更多的是一种“刻舟求剑”式的对美的怀想——一望便知她年轻时是美过的。
年轻时,她确实美,是那种被十里八乡的男人们倾慕着、以一睹芳颜为荣的美,追求者众多。而且她美得不俗艳,爱好文学,写诗、写散文,大报、小报也发过不少,典型的文艺女青年。自然,她也不可避免地爱上了那些留着不羁长发的文艺男青年,还不止一个。这世上,爱上文艺男青年只有一种残酷的后果,她并未例外。就这样,一来二去,蹉跎了青春。
遇见他时,是在一个举杯无白丁的饭局上。她正属于凋零前盛放的花期,那种大红大绿的风情万种,那齐腰的乌黑的大波浪,与这种盛放下隐藏得很好的忧伤与孤独,击中了他。敬酒的时候,她浅笑着吟了一句诗“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候”,他一饮而尽,脸红红的:“这不是遇见了吗。”
他自小在部队大院长大,一路中规中矩、仕途顺遂,哪儿见过这路妖媚女子?文艺美人只身来到陌生的城市闯荡,形单影只,被这么一位颇具军旅气质的男人倾慕着,在工作与生活上各种照顾,哪儿有拒绝的能力?只是,虽郎有情妾有意,无奈当时还“使君有妇”。就这样,一来二去,她便蹉跎了岁月。
直至有一天,她忽然发现身边的那些号称永远单身的闺密们身侧都拖了大大小小的娃,见面不再谈论诗前月下,纷纷抱怨不该结婚不该生娃。偶尔聚齐一次的饭局总是以各种理由早退,这个“回家做饭”那个“幼儿园接娃”,那些大哭小叫的娃们,衬托得全世界只有她这么一个闲人——也就真的感觉冷清起来了。虽然,她有阵子还挺享受这种一个人的日子,自由自在,来去无挂碍。
她的身体底子还算不错,特别容易受孕。稍不留神,就中标了。然后就是各种麻烦,除了她自己不想要孩子,更重要的是对方也都没准备好要孩子。不过,她丝毫未曾后悔过年轻时舍弃过的那些尚未成形的小胚胎们——她当时无比厌恶这种避孕失败的后果,怕极了那种清空子宫时钻心的疼痛。
所以,当她发现这个月的例假没有如期而至,吓得一激灵,冷汗立刻浸湿了后背的连衣裙。空调一吹,不禁打了个寒噤。
掐指一算,本月危险期确实与他在一起,没跑了!她无比沮丧,只是多喝了几杯红酒,竟然稀里糊涂地忘了算日子,真是倒霉。对于怀孕这件事,她向来是避之不及的。年轻时遭的那些罪,她真是受够了。何况到了现在这个尴尬的年纪,再怀孕岂不让人笑话?更何况,她和他并未结婚。
想到那种痛彻心扉的疼痛,一股愠怒从心底缓缓升起。都怪他不注意,说了多少次一定要注意、要注意、要注意!他仍然肆意妄为,只把风险留给她自己——可恶的男人。更何况,到了他这个年龄,对女人已属“叶公好龙”,早是爱好大于能力了。她一向是配合他的,表演几下,哼哼几句,并不难。尤其当她看到有个统计数据说70%的中国女人都是假装高潮的时候,她就更放心了。在她和他之间,爱与情义早已大于性。
但,怀孕就不一样了!
性质变了,尤其她不仅是高龄未育的高风险女人,而且未婚!
一想到医院妇产科的医生那些惯例的询问,她就臊得满脸通红。不行,这件事她不能自己扛了!她已经独自扛了那么多年的委屈,这件事,一定要让他来负责!她暗自咬牙切齿。
然而,不是前天刚负气说了分手、两不相见的话吗?自由,除了财务自由,还需智力的自由和性别的自由,也就是勇于舍弃。而她,并不能。
幸而,他对她此次意外怀孕的态度还算不错,在电话中说配合她所有的决定,那就安心去医院吧。
当她告诉妇产科医生“我又怀孕了,这次想把孩子生下来”时,医生询问了年龄、婚否等基本情况,开了好几张单子让她去做检查。抽血、验尿,还得憋尿做B超,楼上楼下忙活了半天,但她很开心,望着身边不时走过的挺着孕肚的女人们,她暗自计算着自己显怀以后的季节——应是深秋了,那得提前搜搜孕妇装的秋冬款。
待各项结果汇总到医生那里,已临近中午。但万万没想到,最终的检查结果竟然是——她没有怀孕,而且以后也很难怀孕了。医生告诉她本月月经没来是临近更年期雌性激素降低导致的经期紊乱。
荒谬!实在太荒谬了!医生把化验单的名字搞错了吧?
站在妇产科宽阔的走廊上,她半天没恍过神儿来。搞了半天,自认为的怀孕竟是场自摆乌龙的闹剧?怎么可能!
她两手发抖,又仔细检查了手里的化验结果,越想越惶恐——原来年轻时发狠说的“再也不要怀孕了”,竟在不知不觉中变成“再也怀不了孕了”。
除了没怀孕,医生说她临近更年期更是毁灭性的打击——等于从医学上宣布了一个女人的衰老。她怔怔地走过走廊,走出医院,坐在大门外马路边的花坛边儿,不知道该往哪个地方去。
七月,日头毒辣。她头晕目眩,也顾不得防晒了,只是怔怔地呆坐着。
不知坐了多久,手机忽然响了,她点开接听,却不是他,是妈妈。
妈妈遥远的乡音在此刻显得无比的温暖和安慰,仿佛是她全部生命的源泉。而她,再也没有机会做妈妈了。不知不觉,眼泪流了下来,在脸上爬得痒痒的。她使手背擦了擦,站起身,直接去火车站买了回老家的车票。
这个秘密,她没告诉任何人,没告诉妈妈,更没告诉他。
气氛都烘托到这份儿上了,连名字都开始酝酿了,再说没怀孕,如何收场?
最终,她仍然扮演了那个一贯懂事的角色——他还在官位,他儿子尚未成家,她不能给他添麻烦,所以回老家做了流产手术。
对此,他当然是乐见其成的,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一个月后,当她从老家回来,他开车去车站接她时,她说:“这个孩子的名字叫‘七月’。”
他目视前方,说:“我梦见过,是个男孩。”
自那之后,她在他面前乖顺了不少。他也更呵护她了,还特意买了一副贵重的钻石耳环送给她。似乎,那个从未出现的叫“七月”的孩子,把她和他系得更紧了。
一晃,又几年过去了。他六十岁,到了退休的年龄。她五十,在他的运作下,已病退一年。
她想:现在,终于可以结婚了!
她和他,已分分合合地相恋了十几年。虽然他开始由于与前妻尚未办好离婚手续,离婚后又因身在官位、顾及孩子等无法结婚,但彼此的情义没有削减,经常一起吃饭、度假,和夫妻也不差什么。然而,她就是想要那一纸婚约,想要那个妻子的名分。在这方面,她还是传统的。
如今,他退休了,儿子也结婚了,应该没什么阻碍了。他褪掉了官椅带给他的光环,整个人看上去平易近人了,甚至——老了,变普通了,但她依然爱他。她比他年轻十岁,她愿意照顾他,和他一起慢慢变老。
爱情,不就是应该这样相濡以沫吗?
她甚至幻想过,当他咽下最后一口气,她一定要牵着他的手,吻他,将他最后的呼吸咽下去,然后服下安眠药,静静地躺在他身边——文艺电影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生不能同时,死可以同穴。她爱极了这种文艺的感觉。女人如果缺了罗曼蒂克的各种想象,不美、不会吟诗作赋,还算女人吗?只能算“糟糠煮妇”。她要做红玫瑰,才不屑于去当那颗胸前的白饭粒。
闺密们的娃都长大了,有的上了小学,有的即将上小学。那些曾经阳春白雪的闺密们,如今不是接送娃上下学,就是接送娃上下补习班,个个忙得灰头土脸,几个月都凑不齐一场饭局。
全世界真的只剩下她这么一个没结婚、没孩子的闲人了。一冷清,一惶恐,越发显出他的重要来了,也就越发想结婚了。
但她从小便懂事惯了,从不想给别人多添麻烦,更不愿给他添麻烦。她从来都是扮演锦上添花、雪中送炭的优雅角色,任何吵、闹、要,都是被她瞧不上眼的。
爱,还用她提醒吗?
爱从来都是双向奔赴的,不是吗?
她可以等,但这并不代表她不想要。
岁月从来不败美人儿。何况她不仅是那种自带“花绷子”的抗老的骨相美人,而且始终精于护肤和化妆,早晚各半小时,从无一日松懈。即使那年去严重缺水的西藏无人区旅行,她仍然斥巨资用矿泉水洗脸,早晚半小时,雷打不动。与那群忙碌的做了妈妈的闺密们相比,她显然保住了她的美。
在他眼中,她确实美,也确实文艺。甚至有点太文艺了。认识十几年,他从未见过她穿过裤子,从来都是长裙飘飘,长发飘飘,哪怕在他们一起去敦煌旅行的时候,她仍然拖着长裙在黄沙中费力攀走——而且穿着高跟靴子。那细细的鞋跟,在她骑骆驼的时候估计刺痛了(或者刺痒了)骆驼的侧腹,骆驼不断烦躁地打着鼻息试图停下,使得牵骆驼的小伙子多费了一倍的力气,看得他好累。从骆驼身上下来,他主动去找小伙子多付了十元的小费。
他,一个部队大院出身的男人,虽壮年时如老房子着火般一时冲动离了婚,但说到底骨子里是务实的人,知道那些风花雪月的成本颇高,不能当饭吃。
尤其退休以后,被生活中赤裸裸的凉薄的另一面所震惊,更是看开了许多。那些他曾经努力帮过的人,感恩者寡。有一次,与他提拔过的某人在电话里争执起来,竟被对方高声嘲笑:“你别以为是你帮的我,是你屁股底下的位子帮了我,我得感谢那个位子,而不是你。”
他气得哆嗦,摔了手机。一想到现在不能报销新手机了,又急急地走到墙角捡起来,看摔坏了没有。好在,屏幕虽裂了一个角,还是能用的。他失魂落魄地陷在沙发里,被那句恶意的实话所击倒。
第二日,她约他一起吃晚饭。电话里没说啥事,但她特意选了个意大利托斯卡纳西餐厅,又提前给了服务员不少小费,叮嘱她订的那个房间不开灯,只要蜡烛。
推门进去,他就被那种刻意的浪漫惊到了,各种颜色的蜡烛燃了一地。说实话,感动之余,心底略略泛上一丝厌恶。这些浪漫都是要买单的啊!他在心里快速合计了一下最后结账的金额——顶半拉子手机了。他当然不能显露出任何小气的表情,对她,他一向是大方的,几乎每次都能超乎她预期的大方。可那些吃喝开销的费用,当时大部分可以报销啊。花别人的钱,谁不大方。
她一袭曳地白裙,乌黑的大波浪斜在脸侧,露出的耳垂戴着他送的钻石耳环,一晃一晃的反射着烛光,甚是妩媚。他轻叹一口气,无论如何,她还是美的,还是对他有诱惑力的。
刚认识她那会儿,他真是如疯魔了一般,不管不顾的,只要每天能见到她,能把她压在身下,让他做什么都在所不惜。而现在,他的血压、血糖、血脂,没有一项不高的,那种日日耕地的运动,真是力不从心了。只有累死的牛,哪有耕坏的地。他也想重复当年荣光,奈何实力不允许。
揽镜自照,曾经还算英武高大的长相,现在只剩下高大了。连这高大,且需时不时挺挺腰,以对抗那坨腹部赘肉带来的地心引力。眼袋是再也遮挡不住了,哪怕戴着眼镜,那两坨眼袋也总是从下方顶着眼镜,都快用不到鼻梁来支撑了。真是岁月催人老啊。
她早已习惯了自己的美丽和男人的欣赏,对他嫣然一笑,熟练地打开一瓶波尔多红酒,倒进桌上的醒酒器,浅笑着说:“记得这个牌子吗?这可是你最爱喝的红酒哦!”
他讪讪道:“连这个你都记得。”
那是前两年一位找他办事的广州商人请的客,他带她一起参加了那场饭局。那瓶波尔多红酒确实好喝,味道纯正,但价位也够好看的。当时品酒,所有的感受都集中在了五官——观色、闻香、品咂,但今日却总是被大脑的计算功能所干扰。不知为何,口感有点像A仿。
生活像场马拉松,被任何原因干扰,都坚持不了很久。再伟大的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银行账户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都是水中花、镜中月。她可以不计算,他得计算。
喝了两杯酒,吃了几口菜,她望向他的眼睛。他知道,这是要说重要的事了。
果然,她拿餐巾纸沾了沾嘴角,开门见山:“咱俩认识也有十几年了,到现在彼此感觉都还好,也算过了七年之痒了,咱俩结婚吧?”
他的筷子正伸向一个水晶虾仁,猛地听见这话,筷子一哆嗦,虾仁从盘子边掉到了桌面上。他急忙用筷子去夹,却被她眼疾手快地拿餐巾纸提前卷走,丢进桌角的垃圾桶内。
她嗔怪道:“你看你,就是不注意卫生,说了多少遍,掉在桌上的东西不能吃,有细菌的。结婚后,我得好好管管你。”然后,她急急地表白:“反正咱俩都退休了,不用上班,我可以每天做饭,我可以打扫卫生,我可以照顾你!”
他思忖片刻,郑重地说:“你要知道,我比你大十岁,男人老得快,我现在都伺候不了你了,再等几年,如何能让你幸福?”
她似乎早就想到了这个问题,立即回答:“我不在乎,只要每天和你在一起,我就很幸福了。床上那点子事,没有也行,反正我也到更年期了,咱俩哪里还需要小夫妻的那么多缠绵。”
但她这个坦诚的表态,却无形中伤到了他,公开证实了他作为男人衰老和无能的另一面,而且是无可挽回的一面。她这样斟词酌句的回答,说明她早就想过这个问题,说明他早就不能满足她了——甚至,她一直在怜悯他。这真有点伤自尊了!
他给自己倒了半杯酒,一仰脖喝完,说:“咱都再想想吧,反正这也不是个急事,慢慢来。”
那瓶波尔多红酒,在烛光中泛起潋滟的波光,一圈一圈,如同没有答案的休止符。她望着那些血一样的红圈圈,望出了神。一提到婚姻,他总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难道他也是那种“四不男人”——不承诺、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她忽然觉得自己今晚的行为很愚蠢。
气氛略显尴尬。双方都在努力寻找对方能愉快回答的话题。一瓶波尔多红酒,很快见了底,菜却没下去多少。他借机上卫生间,想提前把账结了,没料到前台小哥说订房间的女士早已提前付过了,他不甘心地问了价——果然不便宜。
回到房间,他语气不悦:“我刚才去前台,你怎么已经把账结了?”
她说:“没事,不贵。”
“快三千了还不贵?我微信转账给你。”
“不用,一顿饭还是请得起。”
“你一个月的退休金能请几顿啊?我微信转给你。”
“说了不用,请不起我也乐意。”她的语气开始不友好——情绪积攒到现在,她快绷不住了。
他也急躁起来,喉结滚动几下,努力咽了这句没说出口的话:“给你转钱还这态度,我又不欠你的。”
她,懒得再演了。
他,也懒得再哄了。
结果自然是——不欢而散。
就这样,那晚过后,谁也没再联系谁。
开始几天,她还经常翻看微信,看他的微信运动步数揣测他的行动路线。再后来,又气他不联系她。一个月后,她不禁黯然神伤:看来,后半生得自己照顾自己了。
怪不得,大多数成年人的心动结果都是——唉,算了。
他也有些恼怒,怪她的逼迫,怪她不懂他的苦心,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怪自己。但他也的的确确不想再结婚了,如果两个人感情好,没必要结婚,如果感情不好,结婚也会分手。他明白她很想要那张纸的承诺,但他已经离了一次,真是离怕了。
那种怕,不是怕前妻、怕儿子,而是怕那种不体面的撕扯,怕那种“煮豆燃豆萁”的疼痛,更怕自己决绝的转身却没有换来理想的幸福生活。
对前妻,对儿子,他内心都是有亏欠的。当年离婚时,在分割财产上也并未净身出户,留下了一套大房子和他隐匿的个人账户。遇到她,他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人生真爱。当时义无反顾,现在却很是后悔。尤其儿子婚后又生了个大胖小子,这个漂亮可爱的孙子简直就是他的大半条命,见到熟的朋友就会主动打开手机里的照片给大家瞧,边说边笑,合不拢嘴。
难道,这就是真老了吗?只能享受含饴弄孙的老年生活了?
他也有点不甘心,但身体的衰老确实由不得他不承认。而且他发现,男人的老不是每天每月的老,而是到了一个阶段后,断崖似的往下老一大截,嘴里的怪味已经难以用口香糖掩盖了,身体的汗味也日渐泄露出酸败的老年味,再也没了青壮年男人汗液中那种雄性特有的诱惑力,在性的方面更是力不从心——女人还能装,男人想装都装不了。
唉,这个年龄,这种时候,再结婚,着实惶恐。他也拿不准她能否同甘共苦地过平凡的老年生活。毕竟,她习惯了有经济基础的精致生活,习惯了之前一起旅行、一起下馆子的恋爱状态,习惯了用撒娇的方式约束他,而且总是以付出的方式来索取回报,他真害怕再一次将自己扔进未知的围城。
毕竟,保持恋爱的状态对于男人成本最低——省时、省事儿、廉价,还能保持充分的自由度,干吗结婚啊。
她怎么也没想到,说不联系,真的就不联系了。
两个人十几年的情意,说完就完了,连点响动都没有。唉,小说之外的现实中,又有多少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乃敢与君绝的爱情?
更多的是,努力未必能得到,得到了又未必想要。总归是遗憾的。
看来,他不是恐婚,而是厌了她,不是不想结婚,而是不想和她结婚。
没容得她长吁短叹,身体似已懂了她的悲凉——无缘无故的,竟发起烧来。刚开始,她并不觉得是什么大事,也就是37.5℃左右的低烧,早上量体温没低于37℃,晚上量也没高过38℃。头晕晕的,有时疼,有时不疼,几乎每天都很难入睡,睡着了也睡不好。她本就因颈椎病提前办的病退手续,以为是颈椎病复发,也就没往坏处多想。一想起病退手续,便又想起来他,当时也正是由于他的关系,不那么够格的病退手续才得以顺利批准。但以后,真的要自己操心各种事了。
低烧四五天,她忽觉浑身发冷,夏末的天气,盖两层被子仍然打着寒战,一量体温,水银柱果然冲过了39℃。她不得不正视这个一直回避的事实——她确实病了。
事虽至此,她仍然以为自己是新冠二阳了。一阳的时候,也有高烧的情况,还有“刀片嗓”——喝口水都像酷刑。这回却没有刀片嗓。或许是新冠病毒越来越弱,症状减轻了。她宽慰着自己,在被窝里哆嗦着,昏睡过去。
迷迷糊糊醒来,她浑身无力,好容易摸到手机,才发现手机没充电,自动关机了。厚厚的窗帘关着,不知道睡了多久,也不知道白天还是黑夜。她唯一知道的是,烧并没有退,浑身滚烫,仍然怕冷。她摸索着努力从床上爬起来,打开台灯,给手机插上充电线,又挣扎到客厅的抽屉里找出退烧药,就着桌上的凉水咽了下去,再挣扎着躺回床上。
一个人的日子,健康时很是自由自在,一旦生病,凄苦的滋味便成倍增长。
手机充上电后,开机了,微信和短信连着跳出来十几条信息,还有十几个未接电话,没有一条是他发来的,却传来一个意外的噩耗:住在老家的母亲二阳了以后一直没好转,这两天出现了白肺的症状,已住进ICU。她暗自埋怨母亲没提早告诉她,总是报喜不报忧的,她强撑着无力的身体在手机上查询高铁的时间表。或许是由于紧张,或许是由于退烧药的作用,她只觉浑身汗如雨下,睡衣很快湿透了,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身衣服,感觉清爽了不少,体温显示38℃左右,赶紧打起精神坐了最近一班的高铁赶回老家看望母亲。
无论是否准备好了迎接死亡,死亡都在逼近每个人。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又有基础病,虚弱的身体很难抵御病毒的侵袭。在医院的ICU,死神随时可能降临到每个病人的身上。这道理谁都明白,但当医生告诉她,母亲已经停止呼吸时,她还是软软地从椅子滑到了地上,昏死过去。
当她从昏迷中苏醒过来时,感觉到额上有一只温暖的大手——是他!
她立刻伸手去摸,确认自己不是在梦里。真的是他,他来了!
原来在她昏迷的时候,他给她打来电话,老家的亲戚接了,说了她母亲身故和她昏迷的情况,他便直接开车连夜赶来。
母亲走了,这个世上只有他这么一个亲人了。她握住他的手,一直哽在心头的那些眼泪,突然奔涌而出,再也止不住。
医院所有的手续,葬礼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帮她操持的。她的一半肉体、一半魂魄,似乎都随着母亲一起飘走了,只剩下一副空空的皮囊虚虚地跟着他去医院、去殡仪馆、接待前来吊唁的亲戚。她仍然在发烧,但不是高烧,而且她已习惯了,因为精神的痛苦远超这种肉体的痛苦。她迅速消瘦,脸色苍白,浑身无力,像个纸片人,风稍大一点都能把她吹得晃悠。
他开始以为是母亲离世的打击造成了她如此消瘦和虚弱,而且需要处理后事,也确实没时间带她去医院检查。等到处理完所有的事情之后,他载着抱着母亲骨灰盒的她回到她的家门口时,她刚礼貌地下车致谢,便昏倒在了车门旁。他立即把她抱上车,一路疾驰到最近医院的急诊,待她输上液,又赶紧联系了相熟的医生,连夜转至大型的综合医院。
一天一夜之后,他终于等来了病理检查的最终结果——癌细胞正在侵袭她的子宫,这之前的发烧就是身体的免疫系统为了抵抗癌细胞而引起的“癌烧”。
得知她罹患癌症的这一刻,他只有一个想法——他得管她。没想到她的子宫,没能孕育出他们的孩子“七月”,却孕育着一个肿瘤。他心生愧疚,忽然后悔如果当年他的态度不是那么暧昧,而是留住了自己的精血制造的那个“七月”,是不是她的子宫就不会被肿瘤占据了?毕竟,老天爷给了女人子宫,不就是用来生孩子的吗?
命运已将她推到这个没有退路的绝境,如果他不管,没有人管。这个“管”,甚至无关爱情,而是人与人之间单纯的悲悯,也是他的一种赎罪。一条人命啊——就像在战场上救助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他必须得管。
何况,是她!他必须管到底。
当毫不犹豫下了这个“管到底”的决心,他由衷地感到欣慰,为自己是个好人、是个好男人而欣慰。他甚至有点感谢这场生死的考验,在大是大非面前,他保持了军人后代的热血,没有丝毫犹豫,能抗住人性的考验,像个男人。反而在生活中的一些日常琐事面前,他经常会绷不住情绪,泄露出自己的软弱、算计,甚至不堪的一面。反省起来,有时自己都瞧不上自己。
接下来,他动用了所有的人际关系,找到了最权威的肿瘤专家,又认真会诊了一次。专家们确定手术方案后,原本想尽快做手术,然而,她太瘦太虚弱了,身体根本承受不了一场大手术,很可能下不了手术台。专家建议先给她做靶向性的化疗,防止病灶蔓延,同时一定要加强营养,当体重达到能做手术的指标后,才能确定手术时间。
他把她接到了自己的家里,每天带她跑医院,做化疗,每天看视频学着给她做各种营养餐,还得软硬兼施哄她吃下去。因为化疗的副作用,她不仅吃不下东西,曾经的齐腰秀发,也很快掉光了。
他悄悄买回长、中、短三顶假发,假装轻快地说:“这些发型都很时尚,可以搭配你不同的裙子。”
她笑出了满眼的泪,尽力配合他。
几个月下来,他成功将她养胖了十几斤。
她是我的朋友,他也是。
我一直知道他俩在恋爱,但分了又合,合了又分,一直没结婚。所以,在我手机通讯录的备注上,她和他都还算两个单独的朋友,而不是某某的老婆,或某某的丈夫。
虽说现代的夫妻,相濡以沫的少,相忘江湖的多。可结婚证这张纸,就好比小区门口刚开业的商店,请一帮穿红戴绿的大妈们来敲敲锣、打打鼓,挂上招牌,就可以正式营业了。虽然仪式俗,然而真缺了广而告之的这档子事,悄没声儿地就做起买卖了,总有那么点没扎常摊儿的打游击之嫌。
在她手术前,我意外接到了她的电话,当时确实吃惊,毕竟我和她是那种只能锦上添花的朋友,来往并不频繁。而美丽高傲的她,从来不会泄露自己不美的任何一个角度。
更没想到,她打来电话的原因竟然是由于我这些年一直在坚持无偿献血——因我每次献血之后总是在微信朋友圈里晒那些献血记录,她是经常点赞的朋友之一,而她手术前需要在医院登记一个有献血史的亲戚,这样才能优先备血。她问我是否愿意做她的表妹,并提供那些献血卡,因为她和他所有的亲戚里无一有过献血史。他刚才还试图去医院门前的献血车上献血,却被告知已经超龄了,不能献了。
天哪,我当然同意!
我一边震惊于美丽的她竟然罹患绝症,一边迅速查找那些献血证和献血卡并拍照发给她,同时发信息给她,申明如果需要,我可以随时再去献血。
过了一会儿,她再次打电话来,说医院的手术室先登记上了。她特意强调:“这次非常感谢你,从此咱俩就是正经亲戚了。”我真心感到欣慰,没想到自己平日里的献血行为,竟然可以在关键的时刻帮助到朋友,这可真是莫大的奖励!
一天以后,他打电话给我,说手术特别顺利,病灶剥离得很干净,并未出现需要输血的险情。现在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她只需要好好休养身体。
我说想去医院看她,因我实在担心她的状况。他同意了。我们约在第二天上午在他家附近见面,一起去医院。病房里有雇用的护工每晚照顾她,他回家能睡得舒服一些,每天早餐后去医院替换护工,照顾她一整天。
病房干净而舒适,是他动用关系安排的单间。桌上放着一大捧红色的玫瑰花,衬得她的脸色愈加苍白。
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你的长发真美。”
我这才注意到她带了一顶很软的薄棉帽,遮挡着发根,看样子那帽子下是没有头发的。我后悔没提前想到这一点,应该把头发绾起来的。
她自嘲道:“上帝造人的玄妙之境,为何让疾病这么随机发生,偏偏选中了我?我一直很爱读张爱玲的书,尤其喜爱《倾城之恋》,没想到这次罹患绝症竟也成了自己的‘倾命之恋’。”
我黯然。世间的“倾命之恋”,远比那小说里的要悲情、凉薄得多。她曾经的高傲与孤绝,随着她那头乌黑茂密的长发,一根一根地、一把一把地,掉干净了。
重生的她,真实而平静,苍白的脸庞散发着一种只有陈年珍珠才具备的润泽之光,那是时光赠予的一种悲欣交集的故事感,不曾掉色,不怕磨损,不会腐坏,有一种区别于年轻人的沉寂之美。美人,总抱持着一种不敢承认自己不再年轻的心是可怕的,就像一杯放置太久的可乐,等那些碳酸泡沫冒完,冰块融完,会忽然变得虚无。幸而,她被迫放下了。
人间忽晚,山河已秋。面对种种的不堪与凉薄,人人都太聪明,太洞悉世事,越来越擅于伪装自己,不得不逐渐相信——人生,不过如此;婚姻,不过如此。
余生,还能一直这么坚持着爱人、渴望着被爱,不再年轻,却不凋零——这,才是真正的美啊。
我感到欣慰,病床上的她,脸上有笑,眼中有光。罹患绝症,她当然是不幸的,然而,她又是无比幸运的,在生与死的拐点,他选择了与她一起为了“活”而奋斗,这需要莫大的勇气,更需要“爱”。
爱情,是人类感情中最吊诡、最复杂、最矛盾、最难以揣度的,掺杂着各种类型的欲望、性、诱惑,有排他的占有,也有无私的奉献。或许在毫无察觉时悄然降临,带来无限的浪漫与温柔,抑或在用力握紧时如沙粒般溃散,空余一地退潮后的狼藉。
趁着他出门打开水,我问她:“你们还准备结婚吗?”
她轻叹一口气:“我当然想结婚,但他并不想。不过我已经不再纠结这事了,何苦呢?或许,一知半解才能幸福,不刨根问底才能幸福,而且,更容易活。”
说完这几句,她闭上眼静默了几秒钟,又幽幽地说:“我经常会梦见七月,炎热的七月,燥热的正午,但阳光下的我总感觉很冷。回想起我这大半生,一直爱得很累,也活得很累,到这个年纪又得了癌症,没结婚,也没孩子,更没干出什么丰功伟业来,真是两手空空地来,又两手空空地走啊!”
我忙劝道:“亲爱的,身为女人,你还能图什么呢?连我都嫉妒你啊,一个女人最想要的爱情,不就是现在这样吗:一个男人不嫌弃你因生病带来的臃肿和丑陋,不嫌弃你掉光了所有的头发,愿意每日在医院照顾你的吃喝拉撒,不厌其烦地陪你做各个阶段的化疗和手术,即使呕吐在他身上也没有露出嫌恶的表情,反而温柔地劝慰你再吃一点……你想想,在你那些屈指等待死神降临的日子,他与你一次次历劫,又一次次帮你挺过来,你俩患难与共过,赤诚相见过,早已不需要海誓山盟,不需要那张结婚证了啊!”
她欣慰地微笑,笑中带了泪花:“是啊,我还图什么呢,该知足了。”
我看到,在病床的角落,立着一双白色的高跟靴子——她到底还是她啊,便笑着问:“你居然还带了高跟鞋来医院?”
他正好提着开水瓶进门,抢着答道:“哪止高跟鞋啊,这回来医院做手术,住院时间长,她带了好几条长裙,都在柜子里挂着呢,还没有一次机会穿。”他这语气,却不是揶揄,而是宠溺——任她。
她撒娇式地争辩:“等我能下床活动了,我就穿。”
“好好好,那就每顿多吃点饭,别怕长胖,早点下床活动。”
“不能再胖了,再胖那些裙子就穿不上了。”
她到底还是她啊。我笑了,他摇摇头,也笑了。
我忽然问她:“你现在有什么话最想对他讲的?”
她犹豫了两秒钟,问他:“你对我这么好,我拿什么回报你?”
他淡淡地笑:“好好活着吧。”
她不满:“就不会说爱我不求回报什么的宽宽我的心?”
当着我,他有点不好意思:“别总说什么爱不爱的,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是啊,在一起,千山万水后仍然在一起。
或许,这,才是历经千山万水之后的中老年人的爱情吧?抑或这才是爱情本应有的从容吧?像两株很近的树,风暴来了,便自然地靠在了一起;风暴过去,仍然彼此陪伴,也就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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