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月4日,国旅联合发布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近日,国旅联合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赣01民初624号]。

国旅联合为原告(申请执行人);李斌为(润雅捷合伙人);粉丝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粉丝控股”)、北京润雅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雅捷”)、北京嘉文宝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文宝贝”)、汪迎、吕军为第三人(被执行人)。

2020年10月12日,公司作为原告,向润雅捷、粉丝控股、汪迎、嘉文宝贝、北京粉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汉博赢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吕军等七名被告,就粉丝科技2018年业绩补偿事宜提起诉讼。

2021年3月3日,南昌中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赣01民初727号],主要判决粉丝控股、润雅捷、嘉文宝贝、汪迎回购公司所持北京粉丝科技有限公司的51%股权,并支付股权回购款共计4607.43万元。上述判决作出后,被告润雅捷、粉丝控股、汪迎、嘉文宝贝、北京粉丝科技有限公司、吕军因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1年4月29日,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证明书》和《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通知南昌中院2021年3月3日作出的一审判决(《民事判决书》[(2020)赣01民初727号])已生效,法院对公司提出的执行申请已决定立案执行。南昌中院依法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1)赣01执416号。依据生效判决,南昌中院依法强制执行公司原持有北京粉丝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登记至回购义务人名下,其中,粉丝控股回购37.02%股权、润雅捷回购3.64%股权、嘉文宝贝回购6.01%股权、汪迎回购4.33%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北京粉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为0。

2023年11月,公司向南昌中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主要诉讼请求为追加被告李斌为南昌中院(2021)赣01执41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根据南昌中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赣01民初624号],南昌中院对本案判决为:一、追加准许被告李斌作为(021)01执416号案的被执行人;二、被告李斌对第三人润雅捷欠付公司4635.15万元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院(023)01执异174号执行异议裁定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一审案件受理费27.36万元,由被告李斌负担。

国旅联合表示,本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如不服此判决,可依法提起上诉。相关案件目前为执行阶段,最终执行情况尚不能确定,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21日,国旅联合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被证监会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君告诉雷达财经,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天眼查显示,国旅联合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70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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