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医美新频道

北京海关所属丰台海关查获一批不合格进口隐形眼镜,共计720片,货值578.2美元。隐形眼镜也称角膜接触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收货人无法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该批隐形眼镜的内、外包装均无中文标签,不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北京海关依法要求收货人进行退运处理。

事实上,劣质和不合规的隐形眼镜一直是隐形眼镜行业的重点问题。眼镜行业的刚需和暴利,也使得许多不法分子蠢蠢欲动,导致隐形眼镜出现不合规销售的情况。要知道,中国的近视人口日益庞大。2020年,近视人数预计将达到7亿,是总人口的一半。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眼健康白皮书》,中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眼总体发生率为53.6%,而经过高考的筛选之后,超过90%的大学生都是近视的。此外,据欧睿数据,中国眼镜市场规模增速远高于同期全球增速水平。在这个趋势下,“半医半商”的眼镜行业就时常带着“暴利”的标签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从行业角度来看,持证经营是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的基本前提。不过,根据中国医药报的记者报道,隐形眼镜仍存在诸多违规销售行为。

比如,记者花50元购入一副“美乐菲软性亲水接触镜”。该产品标签显示,产品注册号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3221594号,但记者在国家药监局官网并未查询到该注册证编号。而且,记者还发现,这两只隐形眼镜产品标签存在明显不同,其中一只显示注册人/生产企业为甘肃康视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视达);另一只则没有标注注册人/生产企业,只标注了制造商为康视达。记者也没能找到产品说明书。

无独有偶,在网络销售平台,记者也发现一些活跃于微博、小红书等社交平台的所谓彩色隐形眼镜代购”“代理”,其公布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图片模糊不清,当被询问能否提供高清原图时,均以隐私为由拒绝。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正规厂家生产、正规渠道销售的隐形眼镜,则是规避购买不合规隐形眼镜风险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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