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冬秀想要构筑的世界或许是所有已婚女人的世界:儿女可爱听话,老公事业有成,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但是,希望是一回事,能否实现是另一回事。
江冬秀所处的那个时代,正是新旧思想激烈碰撞的时代,反映到婚姻上,有人宣称“真恋爱必自奋斗中来”,有人却依然娶着若干位老婆;有人言辞激烈写成《论婚姻》,批判婚姻种种弊端,有人却依然信那八字之说,要得着旧式婚姻的好处。
最奇怪的是某些男人,他们可以集二者为一身,用着哪种拿哪种,啥都不耽误。原配们则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她们一不小心就被搁置在老家,成为一个永远的守望者;要么离婚收场,虽然从后来结果看,离婚反而是解放了她,但离婚带来的伤害却永远如潮水般漫过堤坝冲击着当下。
具体到江冬秀,若不是胡母坚持,大约也会经历被退婚的困境。胡适游学在国外,迟迟不肯回国完婚,从他们十四五岁订婚,到二十七八岁结婚,中间隔了十多年的光阴。
胡适是个男人,期间一直求学,身边也有红颜知己陪伴,自然不觉得有什么,而江冬秀的忐忑不安是显而易见的。为让她安心,胡母把她接到家中,但并不娇宠她,要她每日清早扫院子,这显然又是一种考验。假若不合格,不等胡适开口,胡母就会替儿子找好借口。
好在,江冬秀通过了婆婆的测试。而胡适也回来了,他们结婚了。
虽然胡适孝敬母亲,不肯违背母亲的意愿,又极爱面子,爱名誉,早早表明,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言外之意是他不会为婚姻牺牲事业,还曾参加过题为《中国今日当行自由婚姻否?》的辩论会,作为反方,列出诸般理由,比如,其中一条,“(旧式婚姻)可以使年轻人免于求婚时一种尴尬的折磨”,但这并不能表明,江冬秀的婚姻就固若金汤、不容撼动了。
事实上,总有传言说,胡适在婚礼当天就爱上了表妹曹诚英,不论真假,它都意味着人们并不看好这段婚姻。这段婚姻对江冬秀来说,一开始就遍布危机——横亘在他们面前的最大阻碍是,教育程度的高低,导致他们对这个世界的解读会有极大差异。
比如发现胡适和曹诚英私情后,一直还算乖巧的江冬秀说话极其难听,“这贼东西专门害人,为弄几个钱花花什么不要脸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可以想象,胡适听到这样的话有多反感。恼怒江冬秀把曹诚英说得如此不堪之外,他还会从前两年的新婚甜蜜中清醒过来,妻子的资质和市井里的泼妇也没什么区别。
他们争吵、赌气、一口气喝掉二十碗酒,两口子争着赌大钱,比赛谁更不在乎这个家。有人说,这个时期的胡适更像张爱玲小说里那种满脸油汗既瞧不起自己也瞧不上别人的市井之人——他察觉到她把他拉到了同一档次上。他有了离开婚姻的冲动。
那么,是什么让江冬秀最终和胡适能够得以白头偕老,相伴一生呢?
如果仔细看江冬秀留下的照片,你会发现,江冬秀始终在微笑。她不愁苦,也许因为是圆脸的缘故,她有着东方人所谓的“福气相”。
从年轻到年老,她的发型不是时髦的短发或卷发,而是始终保持一个发型——所有的头发都梳到后面,露出光洁的额头。单单这一点,就令人钦佩,女人是爱美的,不美有时就自卑。但江冬秀,称不上漂亮的她,并不曾刻意迎合胡适的喜好。她或者和胡适并排而站,或者坐在他的前面,有一种坦然。
早在未结婚之前,胡适就要求她识字,她照做了。后终于摆脱乡村女孩固有的羞涩,给当时在美国的胡适写了一封白字病句兼有的信,这使得胡适非常兴奋,觉得这样可以“一慰乡情”。说起来,韦莲司这样的红颜知己固然可以和胡适旗鼓相当,享受思想碰撞的乐趣,但,有时,男人也希望对方是个空白女孩,在手把手的教导中找到自己对世界的定位。
张爱玲曾回忆,“她端丽的圆脸上看得出原来的模样,两手交握着站在原地,我想她也许有些地方永远是适之先生的学生”,张爱玲眼光不可谓不毒,一眼看出这对夫妇这么多年来相处的基础是什么。
事实上,正是在胡适积极鼓动下,江冬秀,一个所谓的小脚太太,写信给胡适,要在结婚纪念日里小酌,而胡适则在给江冬秀的信里“撒娇”,“窗上的月亮正照着我,可惜你不在这里”。当然,他们也不只撒狗粮,在信里还剧烈吵架、倾诉委屈,感觉过了的时候,江冬秀就在信里道歉,“昨晚写一封信与你,我记不清说什么了,望你不要生气,昨晚是吃酒太多,今天害酒病了”。相信,正是这些信件,增进了二人的感情,疏导了婚姻里出现的拥堵。而这一切正是江冬秀愿意识字的结果。
江冬秀晚年时,写了篇传记给唐德刚看。唐德刚看后真诚地说,“胡老太太不善属文,稿子也别字连篇,但那是一篇最纯真、最可爱的朴素文学;也是一篇最值得宝贵的原始社会史料”。
而这,正是江冬秀的风格,她对生命有一种理直气壮的霸气,不会因写别字就不写心中所想——在胡适身边多年,也会生出一个文字梦吧。她宁愿在嘲讽(事实上没人嘲讽)中前行,也不愿在安全城堡里怯懦躲藏。这是自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勇敢姿态。
是的,她不同于他的其他女人。她们,有的懂他,是他思想上的启蒙者和守护人;有的多情,给他带来片刻的浪漫和风情,但是,生活毕竟不只是哲学和诗,它的属性更象小说,泥沙俱下,厚重复杂。而江冬秀这个女人,在挥舞着菜刀(有说是塑料的裁纸刀)威胁他说,敢离婚,就和儿子一起死在他面前的同时,还那么体贴他,给他想要的柔情。1940年,在美国的胡适收到江冬秀寄来的一件绛红色棉袄,他穿在身上,把手插到口袋里,触到样东西,掏出来一看,是七副象牙挖耳。胡适说,我看了,心里有点说不出的感情,只有冬秀想得到这件小东西。
作为一个持家女人,江冬秀并不贪财、吝啬。胡适稿费很充裕,举个例子,单是上海亚东图书馆,到1928年就支付胡适三万元稿费,这抵得上一个工人400年的收入,但他家总有点捉襟见肘,不是江冬秀像陆小曼那么懂享受,而是她把大部分钱都花在了照管胡家子弟上了,子侄们上学、娶亲的费用,都由胡适承担,这就算了,江冬秀回家修坟时,顺便就帮几个嫂子置办了棺木、寿衣。
抗战期间,胡适人在美国,江冬秀和孩子生活非常困窘,胡适寄来1600块钱,江冬秀马上分给了同样艰难的亲朋好友,还顺手捐给某学堂200块。她在钱财上的大方舍得,意味着她是个有大局观的人,并不像一般小女人一样喋喋不休地抱怨老公把钱都花在别人身上,不懂为小家庭或儿女打算。
她还做过一件让胡适感激不尽的事情,抗战时期,多少人自顾不暇,但是江冬秀在逃难的时候,带上了胡适的七十箱子书。胡适表扬江冬秀说,别的教书先生都没带走,只有我的七十箱子书全部带出来了,这都是你一人的功劳。她是没多少文化,但她懂文化的价值。
她还劝胡适尽快从官场下退下来,她的理由是,说假话,第一他不会,第二不能保全他的人格。一个女人能有这样的见识,也算得上女中豪杰了。
胡适去世,她邀韦莲司写一份小传过来,以充实胡适的传记,这可说明,她最终认可了胡适与韦莲司的关系,感激她对他的照管,让韦莲司多年等待的心找到一个寄托,以一种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靠近他。
尽管有点残忍,但还是要提。江冬秀的状况和朱安的状况大致相似,尤其是婚姻开端的前后,当然,和鲁迅的个性固执强硬,没有胡适温柔的灵动的妥协有很大关系,但鲁迅也不是完全不理她,比如,鲁迅曾问朱安某道点心味道怎样,朱安回答,很好,事实上,这是日本的点心,朱安根本没见过。鲁迅非常失望,觉得朱安不够诚实。
但在朱安那儿,好不容易,大先生给自己说句话,她怕自己的没见识让大先生讨厌,所以她顺嘴撒谎,你可以说,这是她的一点小狡猾、小手段,但其实也无可厚非,不是吗?关键在于,她是一种讨好的姿态,这种讨好很虚弱、无力量,只有小心翼翼的自保与乞求。不要说鲁迅,面对一潭死水似的荒芜,谁都会发出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慨叹吧。
所以,江冬秀才让人赞赏。她学习、接纳、内化胡适给的东西,同时拒绝被那些东西束缚住。她不是,他在枝头,她在飘零,她要努力飞上他的枝头,成为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她保留了她的泼辣、豪爽和江湖道义,不做废人。
她因此没有被时代抛下,成为一个怨妇或笑柄,尽管一直有嘈杂的声音说她不懂胡适,不看好她的婚姻,但作为一个从乡村出来的小脚女孩,她已做得足够好。如果说是命运让她和大名垂宇宙的胡适相遇,那么是她自身的魅力留住了这段婚姻,并赋予它别有风味的内容,成为张爱玲口中的“旧式婚姻中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作者:樵髯,喜欢红楼及一切有趣文字。
民国女子
“民国女子”正观号